关于组织开展部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 2023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6-14 浏览次数: 54

各学院:

了进一步加强我校部省级科研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切实发挥重点科研平台对高水平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支撑作用,不断提升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水平和运行质量,开展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2023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分类、动态管理。重点平台实行年度评估制度,通过过程管理和激约束,建立统筹建设、分类支持的绩效管理机制,激发科技平台创新活力、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升科研平台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坚持质量、贡献评价。绩效考核以重点科研平台核心固定人员的“代表性成果”和实际贡献为主要评价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反映平台的建设运行情况,禁止“拼凑主义”“拉郎配”,禁止同一成果重复交叉使用。

二、考核对象

我校现有的部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同一主任相同研究领域的若干创新平台以最高级别参加考核。其中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已纳入学校双高重点专项支持不予考核;20222023年新获批立项的重点科研平台,暂免予考核本次考核名单见附件1

三、考核时段

结合学校以往考核情况,本次考核数据填报时段为202111日至20231231

四、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科研平台的研究水平与绩效产出实行代表作制度,重点科研平台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2。每个平台提交参与考核的代表性科研项目限10项,代表性论文(须标注平台名称)限10篇,代表性科技获奖限5以及团队建设、科研产出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其他代表性成果限10

工作流程

1.学院报送各学院组织本单位参评科研平台认真填报《重点科研平台绩效考核报告》(见附件3620日前将签字盖章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到科技处平台办501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kjpt@njucm.edu.cn

2.专家评科技处组织专家对各平台绩效产出进行评审,考核等次分为ABC类,根据考核等次给予不同奖补经费支持。

3.学校审定考核结果学校审定公示无异议后,下拨奖补经费

联系人:尚丽丽,孙秀娟;联系电话:025-85811958

    附件1.2023年度重点科研平台考核名单

        2.重点科研平台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3.南京中医药大学重点科研平台绩效考核报告

 

 

                科学技术处

2024612

附件1、2023年度重点科研平台考核名单.docx

附件2、重点科研平台绩效考核指标体系.docx

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重点科研平台绩效考核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