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6-14 浏览次数: 568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现决定开展我校2024年度社科基金项目培育工作。现将做好该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提升我校社科学术原创能力为主线,以加强社科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为支撑,以有组织的科研形式,推动社科项目的培育,辐射带动社科平台建设水平提升,产出具有较高价值的社科成果,为我校国家“双一流”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二、项目设置及经费拨付

1.项目设置

本次社科基金校内培育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培育项目、冷门绝学项目培育项目与后期资助基金培育项目。重大项目培育项目资助项目选题需在2024年公布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报指南条目范围内。冷门绝学项目培育项目与后期资助基金培育项目优先资助围绕中医药传承创新、健康管理与医药政策、养老服务与管理三个方面开展研究的学术积淀厚重项目。

 其中,重大项目培育项目资助1项,学校配套经费8万元,主要资助有实力冲刺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报的团队和专家。冷门绝学项目培育项目资助2项,每项学校配套经费5万元,重点资助大型文献典籍整理、丛书编撰、数据库建设等规模较大的与社科有较大交叉的学科研究。后期资助基金项目培育项目资助5项,每项学校配套经费3万元,重点资助学术价值较高、研究较为深入、具有一定创新性的社科研究成果有实力冲刺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2.经费拨付方式

校内培育项目立项后拨付项目资助经费70%;通过中期评审后拨付项目资助经费20%;结项后拨付项目资助经费剩余经费。

三、项目申报资格

1.重大项目培育项目本年度重大项目采取揭榜挂帅形式,针对已公布的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选题进行招标,建议揭榜专家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各领域重要论述的学理阐释“两个结合”与中国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发展发展银发经济和增进老年福祉的政策研究数智驱动的医疗服务体系布局优化与高质量发展研究为题进行申报。投标人需具备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报资格。

2.冷门绝学项目培育项目申请人需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有交叉研究基础,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

3.后期资助项目培育项目申请人需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成果需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可参与申报,申报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70%)。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后期资助项目培育项目,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1年6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者,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培育项目。申报后期资助项目培育项目,需申报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4.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均不能申报以上三类项目。

四、项目中期成果要求

培育项目根据需要开展中期检查工作。中期成果包含论文、专著及研究报告三类重大项目培育项目必须包含以上研究成果的两类且至少包含一部专著。研究成果为论文的,中期检查时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或三报一刊)发表论文1篇。获得部省级以上社科奖励(排名前3),可充抵CSSCI论文1篇。研究成果为专著的,字数以20万字为宜,需提交查重报告(重复率请控制在12%以内)并申报本年或次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应用研究成果应为研究报告(不少于5万字,重复率请控制在15%以内),需提交立项后取得的厅局级以上单位采纳证明至少1个,且提交1篇咨政建言材料(0.5万字左右)。

五、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项目申报时需注意,要避免与国家社科基金已立项同类项目重复。

(三)所有项目不能跨类兼报。近2年有社科项目被作撤项处理的社科研究人员不得申报。

六、申报、评审与结项程序

(一)申报时间。本项目申报时间为6月14日至624日。校内培育项目采取限额申报形式申报。各单位重大项目培育项目限报1项;冷门绝学项目培育项目限报2项;后期资助基金培育项目限报2项。各单位要严把意识形态审查关和学术质量关,本着宁缺毋滥原则,择优推荐。请各单位于624日前将本单位纸质材料(重大及冷门绝学项目培育项目1份,后期资助项目培育项目1份且附查重报告、已完成成果和修改说明)及汇总表统一报送至科技处社科管理办公室,电子材料同步发送至邮nzyskb@njucm.edu.cn。联系人:陈海丽;联系电话:85811226

(二)评审方式。项目立项实行校外专家匿名评审制度。评审结束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下达项目立项通知。凡进入培育的项目,如无特殊情况,当年必须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对应类别。

(三)本项目以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为目的,获批国家社科基金资助即进入自然结项状态。

                                              科学技术处

                                            20246月14


2024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社科基金培育项目选题指南.docx

2024年南京中医药大学重大项目培育项目投标书.docx

2024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冷门绝学培育项目申请书.doc

2024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后期资助项目培育项目申请书.docx

社科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