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学院:
根据《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中医科教〔2025〕4号)要求,现将申报该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申报条件
2025年度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坚持以临床需求为导向,主要面向全省具有中医药科研条件的医疗、教学、科研等机构,主要支持临床应用和应用基础研究,以支持临床应用研究为主。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青年人才项目和面上项目,项目实施期一般为3年。
(一)重点项目
主要支持有较强创新实力的科技人才及科研团队,围绕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和阶段性研究成果的科技项目,深入系统地开展持续性研究:围绕中药新药创新研究和中医药在防治“一老一小”疾病方面的特色优势,集中力量实施攻关性研究,力争取得一批引领性、战略性和原创性成果。注重学科交叉融合,鼓励多中心研究和多单位合作。每项资助经费20-50万元。
申报条件: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为国家重点学科、重点专科、重点研究室、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省级中医重点专科(Ⅰ类、Ⅱ类)等的主要成员,拥有合理稳定的专业技术团队;申报人须承担过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二)青年人才项目
主要支持具有科研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人员,培养青年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的能力,促进青年人员快速成长,为全省储备中医药科研后备人才。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
申报条件:申报人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同时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必须为从事临床和研究工作的在职人员。正在承担市局级以上科研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面上项目
主要支持具有一定科研基础的人员,针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科学研究,促进中医药学科可持续发展。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
申报条件: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必须为从事临床和研究工作的在职人员。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承担在研国家级省级项目负责人以及国家级重点专科、重点学科带头人等不得申报。
二、组织方式
科技处依据各学院今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情况,按1:2的比例拟定各学院申报名额(见下表)。请各学院严格按照申报名额组织院内申报工作,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上报。
二级单位 | 重点限项 | 面上与青年限项 |
药学院 | 5 | 12 |
医学院 | 4 | 10 |
中医学院 | 2 | 5 |
针灸推拿学院 | 2 | 5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2 | 4 |
中西医结合学院 | 1 | 3 |
护理学院 | 1 | 2 |
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 | 1 | 2 |
卫生经济管理学院 | 1 | 1 |
全国重点实验室 | 1 | 1 |
中医药文献研究院 | 0 | 1 |
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 | 0 | 1 |
翰林学院 | 0 | 1 |
鼓楼临床医学院 | 0 | 1 |
淡安书院 | 0 | 1 |
体育部 | 0 | 1 |
图书馆 | 0 | 1 |
合计 | 20 | 52 |
为推动我校基础科研水平进步,保持我校国自然项目数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在同等条件下,科技处优先考虑支持2025年度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请人必须是我校的正式在职人员,不得通过挂职或兼职单位进行申报。
(二)已获国家、省、市局级其他立项资助的、研究内容相近或重复的项目不得申报:本年度已申报省卫生健康委其他类型科研项目不得申报;目前正承担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中医药局科技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近5年承担省中医药科技项目因主观原因被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项目申请人需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在重点项目、青年人才项目、面上项目中选择一种类别进行申报;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
(四)鼓励多学科、多单位(中心)联合申报,鼓励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指导协作与联合申报,鼓励基层单位邀请资深专家加入项目组共同开展研究工作,鼓励民营中医医疗机构申报。项目以合作形式联合申报的,申报各方须签订协议,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及约定各方的职责、任务和经费分配,明确知识产权归属。
(五)青年人才项目申请人必须提供至少1项代表作(代表作包括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作为第一发明人取得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专著的主编等)。
(六)项目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申报项目查新:如自行查新的可将项目查新报告作为附件上报。
(七)涉及新药、医疗器械使用的项目需提供有效注册批件证明。医疗新技术需提供准入有效批件证明。涉及临床研究的项目,应符合临床研究伦理规范。涉及实验动物的项目,必须有符合要求的医学实验动物及其设施许可证,并符合实验动物伦理审查要求。申报项目必须通过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查。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填写线下申报书(附件2),二级单位按推荐限额于6月29日之前将申报书初稿电子版(命名格式:学院 姓名)及《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联系人邮箱。
(二)7月7日-7月10日10:00前,通过科技处评审的申请人登录江苏省中医药科技管理平台(网址:https://kygl.jsehealth.com:9000/zyykj/),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申报书附件(附件3要求的材料),经科技处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带水印的正式稿.
(三)7月14日前,二级单位收齐申报书纸质材料,统一报送科技处。纸质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申报书》及《附件》一律采用 A4纸双面打印,《申报书》及《附件》装订在一起,平装版,白色封面,一式两份。
联系人:沈致远、杜薇薇
联系电话:025-85811065
邮箱:2529626832@qq.com
附件1:申报指南.docx
附件2:申报书模板.docx
附件3:申报书附件目录.docx
附件4:申报汇总表.docx
科学技术处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