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要求,推动开展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中医药科学研究,加速中医药科研成果产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现设立南京中医药大学校院科技创新基金—鲁南制药专项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资助范围
重点资助已上市中成药的二次开发和上市后再评价研究项目。已上市中成药产品包括荆防颗粒、首荟通便胶囊、心通口服液、脉络舒通丸、归芪活血胶囊、川蛭通络胶囊、柴银颗粒、化滞柔肝颗粒、金藤清痹颗粒等,并获得相关单位产品的使用授权。
二、项目类型
基础研究项目:采用基因组学、转录组学、蛋白组学、代谢组学等技术,深入挖掘已上市中成药的科学内涵,从炎症、免疫、代谢等角度,阐释药效物质基础及作用机制。
临床研究项目:评估已上市中成药的安全性和临床疗效,紧密结合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探索新临床适应症和相关作用机制,为新型的临床用药方案提供理论和科学支撑。重点资助心脑血管、肾病、消化、骨伤、肿瘤、疼痛、术后康复等方向的研究。
三、资助数量
重点项目3项,每项拟资助50万元;
一般项目20项,每项拟资助10-30万元。
四、考核指标
重点项目:基础研究项目至少发表2篇SCI论文;临床研究项目至少发表1篇JCR二区SCI论文,并完成临床数据收集。
一般项目:基础研究项目至少发表1篇SCI论文;临床研究项目需完成临床数据收集,至少发表1篇科技核心期刊论文。
五、研究期限
本专项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逾期未完成者,可最多申请延期1年。
六、申请人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医学事业,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科学道德,近3年内未作为主要责任人出现过重大医疗安全事故;
3.正式受聘于江苏省内的中医院(应为申请人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或省内中医药相关科研机构,能够在2年内完成研究任务。
(二)申报基础研究项目的申请人条件
1.从事相关领域基础研究工作不少于5年;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
(三)申报临床研究项目的申请人条件
1.从事临床相关工作不少于5年;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
3.申请人(或项目组成员)应具有GCP培训合格资质,并有临床研究经历。
七、申报要求
(一)项目应具有研究价值和科学意义,项目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及所采用的技术路线能够验证所提出的科学问题,预期目标合理可期。申请人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具备完成该项目的研究条件。
(二)项目经费需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购置仪器设备。
(三)材料报送方式:请于12月20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enzhiyuan@njucm.edu.cn
(四)联系电话:02585811065 沈老师
附件-校院科技创新基金—鲁南制药专项项目申请书(格式).docx
南京中医药大学科学技术处
医院发展管理处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