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22 浏览次数: 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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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省、科技强省建设,经省委人才办和省科技厅研究,开展2022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属省级科技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政策

1、入选的科技副总,属省级科技人才,享受我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各项支持举措。

2、入选的科技副总,在任期间与企业签订了“五技合同”(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且企业投入高校院所30 万元以上合作经费(其中宿迁地区企业投入高校院所20万元以上合作经费),“产学研合作项目”给予指导性计划立项支持。

二、申报组织

以企业为申报主体,联合人才及人才派出单位向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申报。同一人才限报一家企业,同一企业限报一名人才。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为国内高校院所的科技人才;申报企业应为江苏境内注册企业(不含申报人及所在高校院所创办、入股的企业;不含微型企业)。

2、申报人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原则上应有博士学位(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年龄不超过55周岁。

3、申报人所在学科应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或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

4、申报人应为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被申报企业聘任的科技副总;受聘期限不少于两年,服务报酬合计不少于12万元。

5、申报人、申报企业、申报人派出单位应签订《合作协议书》; 申报人应能积极协助申报企业完成相关合作任务(如:深化产学研合作、推动校企资源共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技术需求研发、加强研发机构建设、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引进培养人才团队、建立完善规章制度、组织专题培训讲座、申报项目成果专利、制定创新发展规划等)。

6、2018年以来已获批科技副总项目的人才不得申报;2021年已获批科技副总项目的企业本年度不得申报;2018年以来科技副总项目检查考核结果为“中止”的人才和企业不得申报;2018年以来承担省人才办、省科技厅项目有“失信记录”的人才和企业不得申报;在任科技镇长团成员不得申报;不得与2022年省“双创人才”、“双创团队”、“双创博士”项目同时申报。

四、申报受理

1、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具体通知详见附件1。

2、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清单”(附件1)中项目申报书、学历学位证书、申报人现所在学科应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或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的证明材料三项材料以及《科技副总项目信用承诺书》(见附件2)(一式两份)报送科学技术处、人力资源处备案,并在申报材料清单3中加盖两部门公章。

3、我校申报人需如实填写《科技副总人员备案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交人力资源处、科学技术处和校办备案后方可签订合作协议书。

咨询电话:85811072  刘若囡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2:科技副总项目信用承诺书.doc

附件3:科技副总备案表.doc  

 

科学技术处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