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30 浏览次数: 307

各有关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教科信司〔2021234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130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申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须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关键算法等基础前沿技术)、区块链、高端科学仪器、医疗器械、重大工程软件、稀土新材料、碳中和(碳零排和碳负排技术)、创新药物和疫苗研发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方向。

2.各单位要立足学科优势特色,紧密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坚决破除“唯数量”“唯论文”“追排名”等不良倾向。同时严格审核,确保推荐项目符合《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附件2)规定的相关要求。

3.申请书中现有工作基础要重点总结对行业、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突出创新质量;未来建设项目和任务要围绕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应用等方面科学谋划,切实为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提供坚实支撑。

4.鼓励跨学科、跨单位联合申报提高申报质量。各单位要鼓励申报团队与高水平科研院所以及行业龙头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

5.新建工程中心研究内容和主要团队成员不得与学校现有国家和教育部平台相重复。

二、申报流程

1.采取限项申报。我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1项。各单位可推荐不超过1项,学校依据相关条件和要求择优向省厅推荐。

2.请拟申报单位组织申报团队填写《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意向表》(附件3),并于2021123日前报送至行政楼501室,电子版发送至kjpt@njucm.edu.cn

3.请申报单位组织申报团队认真编制《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审核无误后于20211213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10份)报送至行政楼501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上述邮箱。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占收,联系电话:85811958


 附件1:《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编制大纲.docx

 附件2: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docx

 附件3: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意向表.docx

科学技术处

2021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