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8-25 浏览次数: 468

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发改高技发〔2021〕820号,见附件)予以转发,并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本次申报我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1项。各申报单位原则上限报1项,学校将择优推荐。

请各单位认真对照条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鼓励联合申报。

二、申报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填报《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和《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数据表》(见附件2/3),编制《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大纲见附件4),并于9月17日前将申请报告、申报数据表、汇总表(均一式三份,另附电子版光盘一张;所有申报材料一律正反面打印,所有表格必须用Excel格式,请在申报材料附件侧面用标签纸标注相关证明页)报送至行政楼501室。

联系人:罗占收,联系电话:85811958。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发改高技发〔2021〕820号.pdf

    2021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通知附件1-3及附表.xlsx

    附件4. 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大纲.docx


 科学技术处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