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学校双高建设的目标要求,遵循创新规律,强化创新引领,着力破解制约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问题,充分激发广大教师创新创业活力,更好地将我校学科人才优势转化为创新优势、发展优势。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和《南京中医药大学入园企业管理办法(暂行)》有关文件,现组织开展教师创新创业项目入驻大学科技园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本校在职在岗、从事教学科研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所创办(拟办)的企业应为科技型企业并且担任法定代表人;
2.教师创新创业应围绕大健康产业,与我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工作密切相关;
3.有一定数量的本校在校(毕业五年内)学生加入,支持学生参加互联网+、挑战杯等创新创业大赛;
4.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无不良诚信或者违规违纪记录。
二、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要注册公司,按照《公司法》组建公司机构,设立公司章程,依法行使各项权利,履行各项义务并贯彻“自愿组合、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教师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拥有可供转化的科技成果;
3.凡涉及到使用学校无形资产的企业均须遵守《南京中医药大学经营性无形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不得侵害学校的合法权益;
4.教师以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创办企业的,其成果作价须经省财政厅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
三、政策扶持
1.大学科技园为入园企业提供一定的办公场地、相关配套设施和房屋租金优惠政策;
2.大学科技园对入园企业开放公共服务平台,给予工商、税务、商务、融资、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并定期开展创业指导;
3.大学科技园对符合学校学科特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能够迅速产业化项目或技术的企业优先给予支持。
四、组织管理
1.创业教师每年的本职工作考核应达到学校规定的考核要求;
2.学校成立教师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申报项目评审及入园企业的年度考核,对考核结果不合格将予以限期整改或勒令退出。
五、其他事项
1.请有意向的教师认真填报《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园企业入园申请表》(见附件)并准备相关资料,由所在单位审批后,统一报送至行政楼510(西)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826051764@qq.com,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4月12日。
2.教师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教师创新创业项目的评审,评审结果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办理项目入园手续。
联系人:宋莹莹,联系电话:85811958。
科学技术与产业处
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3日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园企业入园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