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学院、各医院: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6〕2号)的要求,现将我校申请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 202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含延续资助项目,下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和部分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等。
2. 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指南网址:https://www.nsfc.gov.cn/p1/2931/3971/3974/sqgd2.html)、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需联系所在学院和医院的科研秘书开户。
2. 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书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3.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等问题时,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研究内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请提前与学校或所在医院的伦理委员会联系,出具医学伦理审核证明(南京中医药大学医学科学研究伦理审查启动通知https://kjc.njucm.edu.cn/2024/1224/c7431a151411/page.htm)。研究内容涉及动物实验的,请提前联系学校或所在医院的实验动物中心出具动物伦理审核证明(关于规范南京中医药大学项目申报动物实验伦理审查的通知 https://dwzx.njucm.edu.cn/ctt/5/88.htm)。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请提前联系学校科技处,出具《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安全保障承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安全保障承诺》格式见通知附件),并将医学伦理审核证明、动物伦理审核证明、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安全保障承诺和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场所资质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申请书的附件部分,未按要求上传证明的申请项目将不予资助。
4. 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如申请人非高级职称也没有获得博士学位,必须有2名研究领域相同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推荐,在附件上传2封《同行专家推荐信》扫描件(《专家推荐信》格式见通知附件)。
在职研究生须在附件上传《导师同意函》扫描件,说明申请学位和项目之间关系,在职博士研究生只可申请面上项目、青年项目,在职攻读硕士不得申请项目(《导师同意函》格式见通知附件)。
境外参加人员视为以个人身份参加,在附件上传有境外参加人本人签名的《知情同意书》扫描件(《知情同意书》格式见通知附件)。
5. 申请人务必使用今年的正文模板填写,使用旧模板一律不予资助。面上项目与青年项目的申请人注意,虽然面上项目与青年项目的模板较往年有了较大变化,但是必要内容不可缺少。在第一部分的“立项依据”中,应阐明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在第二部分的“研究内容”中,应包含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案(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图)、特色与创新点、年度研究计划及预期研究结果等内容。(申请书正文模板见通知附件)
6. 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如果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跟踪研究动态、收集整理参考文献,必须由人工核实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信息和参考文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应当对使用的生成内容负责,应当全面如实声明使用情况,按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等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标识,标识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文本的起始和末尾适当位置添加相应的文字提示等。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不得使用未经核实的生成内容。
7.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准确填写依托单位或者合作研究单位有效聘用的职称,严禁提供虚假职称信息。申请人务必对主要参与者的职称信息进行审核,各单位、各学院、各医院应对申请人的职称信息进行审核,确保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的职称信息准确无误。
8. 2026年度科学技术处所辖各级各类纵向自然科学研究限项申报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申报。
9. 未尽事宜详见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表》。
三、提交时间
请申请人逐条对照《南京中医药大学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表》检查申请书后,亲笔签字。各学院、各医院收齐《形式审查表》,于3月2日当日统一报送至科学技术处。
3月2日前: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的申请人提交申请书;
3月8日前:重点、重点国合、联合基金重点、人才项目的申请人提交申请书;
3月2日-3月18日:科学技术处组织形式审查,申请人根据退回意见修改,再次提交申请书。
请各单位及申请人注意,为保证形式审查工作公平有序地进行,科技处需要统一处理申请书的形式审查收尾工作与提交工作。3月18日以后提交的申请书,以及到了3月18日还未按照退回意见完成修改的申请书,科技处恕不接收。请申请人安排好时间,务必在3月18日之前完成所有申请流程,感谢理解与配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英杰、杜薇薇、沈致远
电话:025-85811065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行政楼504-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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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处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