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2024年度校标志性人才培育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提交《校标志性人才培育项目验收报告》。A4纸双面打印,按序左侧双钉装订,一式1份。请各学院对验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盖章后,于6月3日前统一交至学校科学技术处,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学校对项目验收报告进行集中审核,发布项目验收结果通知。
联系人:沈致远
邮箱:shenzhiyuan@njucm.edu.cn
附件:
校标志性人才培育项目清单.xlsx
校标志性人才培育项目验收报告.doc
南京中医药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