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医院: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5〕2号)的要求,现将我校申请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 202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和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等。
2. 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指南网址: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5/qy/)、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及有关规定,于2025年1月16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指南要求以及《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下载正文模板,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需联系所在学院和医院的科研秘书开户。
2. 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5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请人需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合作研究单位承担研究任务及资金外拨情况等进行必要说明。如存在多个合作研究单位,需逐一说明。如存在资金外拨的情况,还需对外拨资金的金额进行重点说明。如约定不外拨经费,请写明:不向合作研究单位外拨经费。
3.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生成导出的主要参与者PDF简历。对于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请上传2025年生成的简历,勿上传去年生成的简历。
4. 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的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
5. 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6.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等问题时,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研究内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请提前与学校或所在医院的伦理委员会联系,出具医学伦理审核证明(南京中医药大学医学科学研究伦理审查启动通知https://kjc.njucm.edu.cn/2024/1224/c7431a151411/page.htm)。研究内容涉及动物实验的,请提前联系学校或所在医院的实验动物中心出具动物伦理审核证明(关于规范南京中医药大学项目申报动物实验伦理审查的通知https://dwzx.njucm.edu.cn/ctt/5/88.htm)。并将医学伦理和动物伦理审核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上传到附件,未按要求上传证明的申请项目将不予资助。
7. 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如申请人非高级职称也没有获得博士学位,必须有2名研究领域相同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推荐,在附件上传2封《同行专家推荐信》扫描件。
8. 在职研究生须在附件上传《导师同意函》扫描件,说明申请学位和项目之间关系,在职博士研究生只可申请面上项目、青年项目,在职攻读硕士不得申请项目。
9. 境外参加人员视为以个人身份参加,在附件上传有境外参加人本人签名的《知情同意函》扫描件。
10. 申请书模版:请申请人务必下载今年的正文模板填写,使用旧模板一律初筛。
11. 2025年度科学技术处所辖各级各类纵向自然科学研究限项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申报。
12. 未尽事宜详见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表》(简称《形式审查表》)。
三、提交时间
【注意】请申请人对照《形式审查表》检查申请书后,再提交。申请人对照《形式审查表》逐项检查并亲笔签字。各学院、各医院收齐《形式审查表》后,于2月28日当日统一报送至科学技术处。
3月1日前:申请人提交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申请书
3月5日前:申请人提交重点、重点国合、联合基金重点、人才项目申请书
3月1日-3月18日:科学技术处组织复审,申请人根据退回意见修改后,再次提交申请书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英杰 沈致远 杜薇薇
电话:025-85811065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行政楼504-1
附件1-申请规定.pdf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表.doc
附件3-申请书格式.rar
附件4-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非申请书格式).rar
科学技术处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