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相关规定,现对我校参与申报的2024年南京市概念验证中心项目“南京市中医药概念验证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1日(公示3天)。
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实名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冒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毛妮
联系电话:025-85811072
项目名称 | 项目承担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南京市中医药概念验证中心 | 南京中医药大学 | 曹 鹏 |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