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南京市委、市科技局、市科协等单位即将联合开展第十三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评选活动,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宁科协[2019]27号),现将我校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以长期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的优秀科技工作者为主,兼顾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以及优秀女科技工作者,并在南京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创业、创优及科学普及中做出积极贡献者。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已获南京市“科技功臣”、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者不再参评。
二、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3年12月31日后出生),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在南京工作两年以上;
(三)科技成果以近五年(2014.1.1-2018.12.31)在国内取得为主,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在自然科学研究方面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作出突出贡献;
2. 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 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4. 获得南京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项;
5. 在南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领域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非共识性人才。
三、推荐程序
(一)学院/中心/部所等根据推荐条件提名推荐本单位专家,并填写《第十三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推荐汇总表》;
(二)各单位通知专家通过“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申报系统”的社会单位申报入口(http://njxmsb.njkjgzz.org.cn)注册、填报《第十三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申报推荐表》以及附件材料目录;
(三)推荐材料经“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推荐评审系统”确认后,系统在打印文本的右上角自动生成验证序列号。各专家通过该系统打印《第十三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申报推荐表》和附件材料目录,并由学院汇总报送至科技产业处。
四、推荐要求
申报推荐要坚持德才兼备,突出政治表现和科研道德评价,参评人选不得有违法违纪、严重违背科技工作者道德规范等不良记录,材料内容要客观、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并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截止时间:4月23日
(二)报送地点:纸质材料递交至行政楼50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kjc_nzy@njucm.edu.cn
(三)书面材料清单:
1.《第十三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申报推荐表》一式2份;
2.《候选人事迹摘要》一式2份;
3. 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1份,包括:市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证书、知识产权证明、公开发表或他人引用的论文与论著主要页面、成果鉴定证书、成果转化情况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印章);
4. 被推荐人近期标准照片(2寸彩照)2张(照片背面备注“姓名+单位”,照片电子版以“姓名+单位”命名,不要贴在推荐表上)。
5. 《第十三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推荐汇总表》1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5811632
附件1:
第十三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2:
第十三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申报推荐表填写要求.docx
附件3:
候选人事迹摘要.docx
科技产业处
2019.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