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京中医药大学校院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7-30 浏览次数: 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要求,推动开展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中医药科学研究,加速中医药科研成果产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现设立南京中医药大学校院科技创新基金项目(以岭专项),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资助范围

重点资助已上市中成药的二次开发和上市后再评价研究项目。

二、项目内容

评估已上市中成药的安全性和临床疗效,紧密结合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探索新临床适应症和相关作用机制,为新型的临床用药方案提供理论和科学支撑。重点资助以中医络病理论为指导下研发的中成药,围绕防治心脑血管疾病,2型糖尿病及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持续性变应性鼻炎、精神抑郁、睡眠障碍,泌尿系统,呼吸系统等疾病方向的临床研究。

三、资助数量

共设立项目30项,每项拟资助10万元。

四、研究主题

1.通络药物在心血管疾病的临床研究

2.通络药物在2型糖尿病和2型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临床研究

3.“肺脾两虚”理论指导下创新中药开展对持续性变应性鼻炎的临床研究,为过敏性鼻炎的防治提供新的有效证据

4.基于络病理论指导益气活血散结类中药对前列腺疾病的临床研究

5.通过“益肾健脑、养心安神”的疗法创新中药改善睡眠的临床研究

6.通过“解郁化痰、清热除烦”的疗法创新中药治疗轻中度抑郁症的临床研究

7.构建肺病证治指导气道黏膜高分泌疾病治疗的临床研究

五、考核指标

1.临床研究项目需完成临床数据收集,完成药品2年临床观察,随访完整,留存完整的临床观察数据。

2.项目成果形式不限,论文、专利、人才培养、成果转化、国家项目获取、国际交流、科技报告项目成果须注明基金号

六、研究期限

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逾期未完成者,可最多申请延期1年。

七、申请人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中医药事业,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师德师风和科学道德,近3年内未作为主要责任人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

3.学校在职教职工或全国三级以上医院正式在职职工,能够在2年内完成研究任务。

4.从事临床相关工作不少于3年。

5.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八、申报要求

1.项目应具有研究价值和科学意义,项目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及所采用的技术路线能够验证所提出的科学问题,预期目标合理可期。申请人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具备完成该项目的研究条件。

2.项目经费需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购置固定仪器设备。

3.请各单位于2026年824日前,将申请书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zykx@njucm.edu.cn

联系人:纪美琳联系电话:025-85811220


附件: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校院科技创新基金项目(以岭专项)申报书.docx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校院科技创新基金项目(以岭专项)汇总表.xlsx



南京中医药大学科学技术处

南京中医药大学医院发展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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