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社科基金项目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4-22 浏览次数: 14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充分激发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活力,构建“中医药特色引领、哲学社会科学与中医药主干学科协同并进”的发展新格局,夯实我校人文社科科研储备,助力国家级社科项目申报提质增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社科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校社科培育项目”)培育工作。现将做好该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立足我校办学特色,以提升我校社科学术原创能力为主线,统筹推进社科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以有组织科研推动社科项目培育,辐射带动社科平台建设水平提升,产出具有较高价值的社科成果,为我校国家“双一流”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二、项目设置

本次校社科培育项目包括重大(重点)项目与冷门绝学项目培育项目两类,资助约2-4项,学校配套经费约2-4万元。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培育项目研究应聚焦中医药发展战略、中医药文化传承、医药管理与政策研究等重大理论与现实议题,定向冲刺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申报。冷门绝学培育项目重点资助对国家发展、文明传承、文化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或填补空白价值的学科领域,包括但不限于语言文字与历史研究,古文字与出土简牍文献整理和研究重要历史文化典籍版本收集与整理研究等,定向冲刺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专项项目申报。

三、项目申报资格

1.重大(重点)项目培育项目。投标人需具备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申报官方申报资格,具备相应研究团队、前期成果与科研组织能力。

2.冷门绝学项目培育项目。申请人需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有交叉研究基础,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且具备2026年度国家社科冷门绝学项目申报资格。

3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不得申报。本次获批立项的校社科培育项目负责人,须书面承诺2026申报同类型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作为项目履约考核硬性要求。

4.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且此前从未获得过校社科培育项目经费资助;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近3年有各级社科项目被作撤项处理的研究人员禁止申报本次所有项目。

5.申报选题不得与已立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本人及他人立项)选题重复、内容高度雷同,须具备独立研究价值与创新空间。

四、项目中期成果要求

培育项目根据需要开展中期检查工作。中期成果包含论文、专著及研究报告三类,重大项目培育项目必须包含以上研究成果的两类且至少包含一部专著。研究成果为论文的,中期检查时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或三报一刊)发表论文1篇。获得部省级及以上社科奖励(排名前3),可充抵CSSCI论文1篇。应用研究成果应为研究报告(不少于5万字,重复率请控制在15%以内),需提交立项后取得的厅局级及以上单位采纳证明至少1个,且提交1篇咨政建言材料(0.5万字左右)。

五、申报、评审与结项程序

(一)申报时间。本项目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5月18日。各单位要严把意识形态审查关和学术质量关,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推荐。请各单位于5月20日前将本单位纸质材料(一式3份)、科研诚信承诺书及汇总表统一报送至科技处社科管理办公室,电子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nzyskb@njucm.edu.cn。联系人:陈海丽、姚佳彤;联系电话:85811226。

(二)评审方式。项目立项实行校外专家匿名评审制度。评审结束后公示无异议方可下达项目立项通知。

(三)本项目以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为目的,获批国家社科基金资助即进入自然结项状态。

 2026年南京中医药大学重大(重点)项目培育项目申请书.docx

 2026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冷门绝学培育项目申请书.doc                                   

 科学技术处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