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填报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本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8-21 浏览次数: 11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国家十五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研究编制工作,根据全国社科工作办《关于围绕编制<国家十五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社科工作办通字〔202526号)精神,现组织填报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本信息调查统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本次调查统计范围为国家社科基金26学科(含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

二、统计内容

1.研究队伍情况。主要统计本单位在职在编、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专门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人员(已退休但仍从事科研工作的人员纳入统计)。本次统计不包括教辅和行政人员,兼职人员一律在原单位统计,汇总后填写《某单位社科研究人员统计表》(见表1-1/2)。研究队伍只统计专职在编人员,不包括兼职人员。

2.重点研究机构情况。主要统计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省部级以上(含)部门认定的实体性重点研究机构(智库、基地、实验室等)的基本情况。重点统计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院)、国家高端智库、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其他部委重点研究机构、省级重点研究机构、地方有特色的实体性重点研究机构和学术学会等。汇总后填写《某单位社科重点研究机构统计汇总表》(见表2)。

3.重点学科情况。主要统计本单位最具影响力、在全国具有比较优势的重点学科情况。重点统计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文科一级、二级学科博士点等相关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学科名称、依托单位、学科带头人、学科团队人数、学科主要特色、是否为国家重点学科、是否为博士点及博士生人数等相关信息,汇总后填写《某单位社科重点学科汇总统计表》(见表3)。

4.研究项目情况。主要统计本单位十四五时期各级财政拨款的项目数量,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学项目、中央和国家各部委项目、各省(区、市)项目、厅局级项目、校级项目、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横向项目以及国外和港澳台地区资助项目的立项情况,填写《某单位社科研究项目情况汇总表》(见表4)

5.科研成果情况。主要统计本单位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类优秀研究成果数量,包括出版学术专著、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调研报告、获奖成果(省部级以上政府奖)、数据库建设、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内容,填写《某单位社科研究成果数量汇总表》(见表5)

6.经费投入情况。主要统计本单位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经费投入总体情况。主要包括上级主管部门财政性投入经费、单位自身投入经费、纵向和横向课题经费、重点研究机构(含智库、基地)建设经费、成果出版基金经费、成果奖励经费、国外和港澳台地区资助经费、其他用于社科研究经费等。请按经费来源分类统计,经费投入总数要避免重复交叉统计,填写《某单位社科研究经费情况汇总表》(见表6)

7.评奖表彰情况。主要统计本系统本单位自主设立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各类人才称号、成果奖项等荣誉表彰情况,包括奖项名称、设立单位、奖项类别、评奖数量、评奖周期、经费投入等内容,填写《某系统/单位社科研究评奖表彰情况汇总表》(见表7)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调查统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如实填报统计数据。数据要真实准确完整,统计数据截至今年630日。

请各单位于941700提交社科研究基本信息统计表(采用Excel格式),发送至:nzyskb@njucm.edu.cn电子邮件主题标明某单位社科调研统计字样。纸质版统计表加盖公章后送至科技处社科办(敬业楼510室)。

联系人:卢东霖、陈海丽;联系电话:85811226

附件:哲学社会科学调查调研相关表格.zip


科 学 技 术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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