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二届江苏专利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7-21 浏览次数: 14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为组织开展好第二届江苏专利奖申报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概况 

   江苏专利奖是由省政府设立的江苏省知识产权领域最高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设江苏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和发明人 奖,其中江苏专利金奖不超过 10 项、银奖不超过 20 奖,优秀奖不超过 50 项,江苏专利发明人奖不超过 10 项。 

   二、评选范围和参评条件 

   江苏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 外观设计专利等专利项目中评选产生,江苏专利发明人奖从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中评选产生。 

  (一)江苏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参评条件 申报参评江苏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专利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含 12 月 31 日,以授权公告日 为准)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 专利(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2. 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3. 专利权人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者为本省常住居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 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4. 全体专利权人同意参评; 

   5. 专利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者设计独特,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 

   6. 专利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省产业以及环保政策; 

   7. 专利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 

  (二)江苏专利发明人奖参评条件 

   申报参评江苏专利发明人奖的个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 连续居住在本省一年以上的居民,且近三年主要发明创造活动所申请专利的申请人地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 

   3. 作为主要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专利证书的“发明人”或者 “设计人”栏中署名前三位)的专利质量高、布局合理。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作为主要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 20 件,其中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 5 件或者有效国(境)外专利不少于 2 件; 

   4. 专利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对促进相关领域技术进步具有实质性贡献。 

  (三)鼓励及限制事项 

   1. 围绕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上打头阵,鼓励引导我省“1650”产业体系和“51010”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等相关领域、专利技术转化运用成效好、对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 度大的专利项目和专利发明人积极申报参评。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项目或者个人,不得参评本届江苏专利奖: 

  (1)专利项目已获得中国专利奖、江苏省专利项目奖或者江苏专利奖的; 

  (2)专利项目存在专利权属纠纷、专利权无效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的; 

  (3)个人已获得江苏专利奖发明人奖,包含以往获得过江苏省十大杰出专利发明人奖、十大优秀专利发明人奖以及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的; 

  (4)个人职务在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的干部 (不包含事业单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三、申报主体及申报材料 

  (一)申报参评江苏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专利项目,由专利权人作为申报主体,申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 《江苏专利奖申报书(项目类)》; 

   2.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需提供独立的专利权评价报告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或者新颖性检索报告(由省级以上知 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出具); 

   3. 该专利近三年(2022 年—2024 年)转化运用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说明,财务报表、应用证明、经济社 会生态效益证明材料等涉及财务数据的,须加盖财务专用章; 

   4. 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实物照片; 

   5. 申报主体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申报参评江苏专利发明人奖的个人,由其本人作为申报主体,申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 《江苏专利奖申报书(发明人类)》; 

   2. 申报主体从事技术创新工作的履历; 

   3. 申报主体作为主要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专利清单; 

   4. 上述专利近三年(2022 年—2024 年)转化运用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说明,财务报表、应用证明、经济 社会生态效益证明材料等涉及财务数据的,须加盖财务专用章; 

   5. 申报主体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推荐方式及名额 

  (一)推荐方式 

   申报江苏专利奖采取单位推荐或者院士推荐两种方式。 

   1. 单位推荐。省教育厅推荐部属省属高等学校的项目或者个人;省知识产权和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级相关行业协会(省民政厅 2023 年度检查结论合格)推荐本领域或者本行业的项目或者个人;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省残联、省工商联等省级群团组织推荐一线的项目或者个人。 

   2. 院士推荐。2 名以上(含 2 名)中国科学院院士或者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联合推荐所属学科或者领域的项目或者个人。 

   (二)名额 

   1. 学校申报参评专利项目不超过 2 项。

   2. 学校申报参评江苏专利发明人奖的不超过 2 名。

   省属高等学校可以向省教育厅申请推荐,也可以申请省知识产权和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行业协会、省级群团组织、院士予以推荐。

   五、学校有关工作安排:

   1.7月20日-7月21日,请各单位填写《第二届江苏专利奖申报汇总表》;双高专项-专利奖培育项目必须申报,如有其他人员申报的,请各单位务必7月21日中午12点前联系成果科;

   2.7月22日-7月30日,校内遴选、公示,推荐申报。学校登录“江苏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网址: https://www.jsipp.cn),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江苏专利奖申报书》,并按照要求上传所有材料,于 7 月 30 日前完成在线提交。

  联系人:王毛妮  85811072  邮箱:nzyttc@njucm.edu.cn


  附件:附件1.拟申报江苏专利奖项目清单.docx

      附件2.第二届江苏专利奖申报书-项目类-发明实用新型.docx

     附件3.第二届江苏专利奖申报书-项目类-外观设计.docx

     附件4.第二届江苏专利奖申报书-发明人奖.docx


科学技术处

202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