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个人申请、二级单位审核、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拟定对以下项目进行资助,现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0日(公示5天)。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权利人 | 项目负责人 |
1 | 一种异噁唑并[5,4-b]吡啶类FLT3抑制剂及 其制备方法与用途 | ZL202211423729.0 | 南京中医药大学 | 李念光 |
2 | 一种可区分鹿角胶和鹿皮胶的特征肽段及其检测方法 | ZL202110094363.6 | 南京中医药大学 | 韩疏影 |
3 | 长春胺及其盐在制备治疗与外周神经元轴突损伤、糖尿病足以及肺纤维化药物中的应用 | ZL202111435423.2 | 南京中医药大学 | 沈旭 |
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实名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冒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毛妮
联系电话:025-85811072
科学技术处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