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家卫健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通知,为做好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评审及项目管理工作,现开展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相关领域科技部专家库专家入库和专家信息更新工作。
一、入库条件
1.专家应从事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或相关共病专业方向基础研究、临床工作、技术和产品研发或卫生政策研究等,熟悉国内外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学术造诣。
2.具备评审国家科技计划的能力和水平,有时间和精力保证完成相关咨询、评议和服务等工作。
3.科研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4.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必备条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
其他条件:
(1)作为负责人承担过中央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或国家科技奖励获得者。
(2)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10篇以上被SCI、EI、ISTP索引收录的论文。
(3)在主要国际学术组织中任中高级职务,或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
(4)从事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战略规划制定、项目管理等工作十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
(5)科技型上市公司的技术总监或技术骨干;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14年企业产值在2000万以上)的技术总监或技术骨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总监。
(6)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骨干企业、转制院所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及其联盟、创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科技类社会组织等的高级管理人员。
(7)在具有国家科技经费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中主要从事科研经费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的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8)知识产权法、民商法等相关领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9)创业服务机构的创业导师,投资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资本市场、银行信贷及保险等机构中,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二、入库流程
1.符合条件新申请入库的专家,请填写《申请开设账号信息汇总表》(附件1),报所在二级单位审核。各二级单位请于3月26日(周三)中午12:00前将审核后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ych@njucm.edu.cn,纸质签章版报送至科技处科研策划管理科(敬业楼501室)。
2.科技处根据《汇总表》设立专家账号,并反馈二级单位,由二级单位发放给专家本人用于系统填报。
3.各位专家请于3月31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并提交。专家本人提交后,学校将进行审核,提交科技部。
4.专家个人登录,显示状态为“提交到科技部”,即为最终完成。
三、其他说明
1.专家库登录网址: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
2.请已在库专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完成个人信息更新工作。
信息更新常见问题及解决方式参考该网址:https://service.most.gov.cn/wdtz/20220526/4922.html
联系人:高静、李曼 联系电话:85811632
附件1 申请开设账号信息汇总表(未曾入库).xls
科学技术处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