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3-06 浏览次数: 10

各单位、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5〕53号)的要求,现就我校申报该项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及申报条件 

(一)重大科技开放合作平台建设项目

1.国际大科学计划推进项目

深入践行国际科技合作倡议,支持有关国际大科学计划重要承载机构建设高水平国际科技合作机制、提升创新能力和任务承担能力、开展高质量联合科学研究、加强高层次国际科技与人才交流。定向组织申报,经专家论证,按任务需求给予一定资金支持。鼓励相关设区市、县(市)、高新区等共同支持。

2.境外重大研发机构建设项目

支持我省在境外建设的重大研发机构,依托境外创新环境和高端人才,开展高质量跨境研发与成果转化等创新活动。定向组织申报,经专家论证予以支持。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

3.省地共建跨境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支持地方重点引进境外一流高校、科研机构及跨国公司等在我省建设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开展跨境技术研发和转移业务,促进境外先进技术成果在我省实现有效转化和产业化。申报主体为企事业单位,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

申报条件:机构有优质稳定的境外合作渠道;有较好的专业团队、满足业务要求的工作条件、明确的跨境技术研发和转移服务章程和业务发展规划;有一定的跨境技术转移服务收入或相关业务投入;已获地方有关部门签约重点支持和地方资金投入。

(二)“一带一路”创新合作项目

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支持面向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展跨国联合研发、技术转移转化和海外应用示范,促进我省技术或产品走出去,推进创新能力开放合作。优先支持国家级“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与海外共建单位联合开展科学研究、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推广和转移转化。加强支持与中东欧国家科技创新合作。主要外方合作机构所在国应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国家名单参见中国一带一路网国别专区栏目)。申报主体为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申报单位为企业的,申报项目须在合作方所在国实现应用示范。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8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江苏方总预算的50%。

(三)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

聚焦我省重点产业创新需求,支持面向港澳台地区开展跨境联合研发、技术转移转化,助力共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优先支持产业化前景好的项目。申报主体为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牵头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机构的,必须联合至少1家江苏企业参与。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8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江苏方总预算的50%。

(四)双边创新合作项目

1.落实我省与新加坡、挪威、以色列签署的科技合作协议或谅解备忘录,聚焦双方确定的重点领域,共同支持开展跨国联合研发、技术转移转化。优先支持产业化前景好的项目。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8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江苏方总预算的50%。根据省科技厅与相应国别计划主管部门共同商定的征集计划,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2.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创新需求,支持与创新型国家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强的机构开展跨国联合研发、技术转移转化,助力共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优先支持与德国、英国、芬兰、荷兰、澳大利亚、日本等与我省签有合作协议的国家合作。申报主体为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牵头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机构的,必须联合至少1家江苏企业参与。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合作国别不包括新加坡、挪威、以色列。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8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江苏方总预算的50%

二、申报要求

1.确保境外合作机构符合要求。对于“一带一路”创新合作项目、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双边创新合作项目,项目的主要境外合作机构不得是项目申报单位在境外设立的企业或研发机构,不得是外资在境内设立的企业或研发机构,不得是在境外避税地设立的壳公司,项目不得是企业集团境内外分支机构之间的合作。

2.提供规范的合作协议等核心支撑材料。“一带一路”创新合作项目、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双边创新合作项目的境内外合作双方机构就合作项目已签署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等文件,且项目境外方负责人须依托本人所在境外机构与境内申报单位开展合作。合作协议等文件应内容规范,签字、盖章、签署日期及签约各方代表的姓名、职务等信息齐全有效,各方职责分工及知识产权条款具体明确。外文合作文件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如有境内合作单位,申报单位也需与境内合作单位签署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申报时仅有合作意向书的项目,获得立项后须在签订项目合同时提供正式的合作协议文本。省地共建跨境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应提供具有境外合作渠道、获地方签约重点支持和地方资金投入等方面的相关佐证材料。

三、其他事项

我校限额推荐5项,请有意申报者登录江苏数字科技平台(https://jsszkj.kxjst.jiangsu.gov.cn/js-home/home)完成注册并在线填写申报书(已有账号的无需注册),如超项,科技处进行遴选后择优推荐。 校内申报书由学院汇总排序后提交,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提交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2日,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沈致远

邮箱:shenzhiyuan@njucm.edu.cn

联系电话:025-85811065

 

科学技术处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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