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管理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资助期满的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学校2021年度立项的26项南京中医药大学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验收依据为项目任务书确定的研究任务和标志性成果,并至少达到以下验收指标之一:(1)项目负责人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或南京中医药大学第*附属医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2篇及以上(应标注校基金青年项目资助);(2)项目负责人应高质量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研究任务,并积极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二、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提交验收报告。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南京中医药大学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验收报告》。
2.学院组织验收。学院对验收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对照任务书和验收指标评定验收等级并盖院章。
3.学院提交验收材料。学院于1月20日前将验收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科学技术处,科学技术处对验收材料进行复核、登记、归档。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致远
电 话:025-85811065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行政楼504-1室自然科学项目科
附件1-验收清单.xlsx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验收报告.doc
南京中医药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