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2-10 浏览次数: 14

各有关学院、有关医院:

现将我校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自查与复查

科学技术处分别向二级单位发送应结题项目清单,项目负责人整理原始数据和资料,填写项目结题/成果报告,并根据以下要求开展自查:(1)原始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2)是否完成了整体研究任务;(3)研究成果是否达到结题要求。

二级单位对项目进行复查,对于通过复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和二级单位签署《南京中医药大学科研诚信承诺书(结题)》(附件1)。对于未通过复查的项目,二级单位将名单报给科学技术处。

二、填写结题/成果报告

1、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报告。

项目负责人登录基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s://grants.nsfc.gov.cn/),于2025117日前根据《结题报告填报说明版》及《结题补充说明》(附件2-3)填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上传、在线提交,填写时可参考往年基金委审核的退回意见(附件4)。

2、学校科学技术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在线审核报告。

请项目负责人关注已提交结题报告的审核状态,及时按“退回原因”修改报告。审核通过后的报告状态会显示为:“基金委等待接收纸质”或基金委审核通过

3、项目负责人打印报告、签字、交归档材料。

状态为“基金委等待接收纸质”或基金委审核通过的结题报告方可被下载并打印请勿提前下载打印,以免线上版本号与纸质版本号不一致的情况出现。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简装胶装均可。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字后,连同项目归档资料(归档资料整理要求见通知第四条)一并交所在学院、医院科研秘书处。

三、填写注意事项

1、请按照《项目资金决算编制说明》(附件6)编制决算,经费支出统计日期截止到20241231

2、《资金决算表》的数据,请登录学校/医院财务报销系统查询后,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相关要求完成新旧科目衔接后再进行填报。

旧科目

新科目

1、设备费

1、设备费

2、材料费

2、业务费

3、测试化验加工费

4、燃料动力费

5、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6、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7、劳务费

3、劳务费

8、专家咨询费

 

3、项目负责人应认真核对决算表金额,决算表结余一栏不能出现负数(如实际支出超出预算,需做相应的预算调整)。

4、请认真填写《决算说明书》,逐项说明项目预算的执行及调整情况、合作研究外拨资金情况等;如预算有调整,需在《决算说明书》中补充预算调整经过依托单位审核批准字样。

5对于结题时资金结余50%以上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决算说明书》中进行详细的情况说明和后续经费使用计划,方可准予结题。

6、填写结题/成果报告时,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7医院的经费决算由医院科研和财务管理部门审核后统一出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经费决算说明》(附件6, 盖医院公章后交给学校科学技术处。

8医院项目结题报告中的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章、依托单位财务管理部门章、依托单位公章由学校统一用印,医院不需要在上面盖任何章。

9、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理。

四、报送结题归档资料

1、电子资料

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的电子资料刻光盘并在光盘背面亲笔签字。

光盘里面的内容包含:项目申请书、资助项目计划书、结题报告、发表论文全文、实验数据、专利证书、伦理审查件。

申请书、计划书、结题报告直接从基金信息系统下载PDF即可;专利证书、伦理审查件请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纸质资料

需提交的纸质资料包含:结题报告(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南京中医药大学科研诚信承诺书(结题)》(一份)。

3、提交资料方式及截止日期

项目负责人将光盘和纸质资料交学院、医院科研秘书处,科研秘书收齐后于2025年2月24日当日交科学技术处。(若基金委还未审核通过,报送材料时间另行通知,结题报告一定要在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再打印,否则封面右下角版本号不是最终版)

 

联系人:沈致远

联系电话:025-85811065

办公地点:仙林校区敬业楼504-1

 附件1-6.zip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