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各附属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江苏省关于加强科研诚信的要求,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进一步强化学校科研诚信建设,构建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科研诚信月”活动,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2月1日-12月31日
二、活动对象
南京中医药大学及各附属医院科研人员
三、活动内容
1.科研诚信政策的宣传教育
各学院、各单位、各附属医院要严格落实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学术诚信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方式,灵活运用互联网、新媒体等手段,围绕国家和各部委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科研单位科研诚信管理制度示范文本》《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等文件以及学校发布的《南京中医药大学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等科研诚信相关制度,采取集中宣教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科研诚信政策的广泛宣传和教育,推动科研人员牢固树立“底线红线”意识,进一步强化科研诚信意识。(相关政策制度可参考科学技术处网站“政策速递”和“学术管理”栏目中的有关内容,网址:https://kjc.njucm.edu.cn)
2.科研相关规范的普及培训
各学院、各单位、各附属医院要通过专家讲座、视频学习、座谈交流、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面向广大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全过程、全周期相关规范和要求的教育和培训,尤其是论文发表、动物实验、临床试验以及学术评价中的规范及要求,以及科研过程中原始数据的整理和保存要求等。鼓励二级单位依托学校科研诚信教育考试系统,积极组织开展科研诚信知识竞赛(见科学技术处网站“常用链接”)。
3.科研诚信管理体系和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各学院、各单位、各附属医院要建立科研诚信监督管理工作组,统筹规划和实施本单位科研诚信管理监督工作;建立本单位科研诚信档案和个人科研诚信信用记录、建立科研过程诚信承诺制度以及科研过程可追溯制度,完善二级单位内部科研诚信的监督约束机制;制定本单位科研诚信实施细则,将科研诚信审核作为人才推荐、科技奖励、职称评定、学位授予、成果评优等工作的必经程序,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人员,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4.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
全面实行科研诚信承诺制度,在全校和附属医院凝聚坚守科研诚信的共识,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各学院各单位、各附属医院要结合科研论文发表、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核、科研项目管理、科技成果管理等组织相关人员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并予以存档。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科研单位和附属医院需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增强忧患意识、树立底线思维,着力加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预防和监督,并根据学校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科研诚信月”活动方案,完善相关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
2.各教学科研单位和附属医院要在1月5日前就“科研诚信月”的相关内容开展情况进行逐项总结,形成本单位《“科研诚信月”活动总结报告》(1000字左右,含活动照片2-3张),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科学技术处科研策划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ch@njucm.edu.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静、李曼 联系电话:85811632
附件1:科研诚信承诺书.docx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