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省级科学技术奖是科技奖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双高”建设的重要支撑和关键指标,是学校坚持“四个面向”,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服务健康江苏、健康中国建设的生动实践。为推动学校省级科技成果的总结凝练,提升学校科研工作原创性、颠覆性和实践性,力争省级科技奖在质量上实现新突破,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省级科学技术奖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
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入挖掘学校各科研团队研究成果的优势与特色,遴选研究基础扎实、特色鲜明、示范效应强和转化应用前景广阔的科研成果,通过提前布局、重点支持、科学指导,进一步凝练成果“亮点”、补齐成果“短板”,全面提升学校科技成果的原创性、引领性和竞争性,力争培育一批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科技成果。
二、培育原则
1. 研究成果具有原创性和系统性,在基础理论或关键核心技术上取得创新突破,成果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和较好的应用前景。
2. 经过培育支持,具备冲击省部级一等奖实力的科研成果。
3. 具体申报培育条件和要求,参照2023年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的申报要求(附件1)。
三、培育类型
省级科学技术奖培育项目,分为基础类、应用类和科普类。
基础类项目: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大发现、重要理论突破或重要方法创新,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且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提高江苏的科技创新能力有重要作用。鼓励提名聚焦世界科学前沿,开展基础研究取得的原创性重大成果。
应用类项目: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中,取得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的重要创新,已实施应用两年以上,科技成果经转化和产业化,创造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鼓励提名聚焦我省产业自主可控的重大需求,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重大成果。
科普类项目:创新性突出,在选题内容或者表现形式、创作手法上有重要创新,使科学技术经过科普创作具有通俗易懂、生动有趣的表现形式,可读性强,从而使科学知识、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易于为大众所理解和接受;社会效益显著,科普作品公开出版且已出版发行2年以上,或者其内容还被其他传播方式(如电影、电视传媒等)所采用,科普作品介绍的科学技术知识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并对相关科学技术领域的发展和人才培养起到了直接或者间接的重要作用,由此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对科普作品创作的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带动了相关领域的后续科普作品创作,推动了我省科普作品创作事业的发展。
四、培育数量及资助要求
1. 培育数量。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本次遴选省级科学技术奖总计10项,其中基础类和应用类培育项目8-9项,科普类项目2-4项。2019年至今已获得政府颁发厅局级一等奖的项目,或获得省一级学会一等奖但未申报过更高级别社会力量奖的项目,直接给予培育支持。
2. 资助要求。基础类和应用类培育项目资助经费20万元/项,科普类5-10万元/项。已获得校级培育、重点实验室培育以及“揭榜挂帅”立项培育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资助。获资助的项目必须申报下一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对于获资助但未申报者,学校将追回资助经费,同时后期限项项目实行“一票否决”。
五、工作程序
1.组织申报。各学院、各单位对照培育项目申报要求,认真梳理所在单位各科研团队研究优势和特色,认真组织有潜力、有优势的科研团队填报《南京中医药大学省级科学技术奖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择优向学校推荐培育项目,不接受个人申报。
2.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培育项目拟立项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立项培育名单。
3.重点资助。学校拨付专项经费,对各立项项目进行重点指导培育,加强成果凝练、进一步凸显创新优势和应用潜能,提升成果核心竞争力和服务贡献度。
请各学院、各单位将纸质版《申报书》(含附件)和《汇总表》各1份于9月25日下班前报送至行政楼501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kjpt@njucm.edu.cn。
联 系 人:尚丽丽 孙秀娟
联系电话:025-85811958
科学技术处
2024年09月03日
附件1:省科技厅关于202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省级科学技术奖培育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