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促进我校哲学社会科学人才成长,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决定启动2024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育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做好该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对标我校关于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根据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以有组织的科研形式培养哲学社会科学人才,为我校国家“双一流”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二、项目设置及经费拨付
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育专项项目围绕我校“一体两翼”(即以中医药传承创新为主体,以健康管理和医药政策研究、养老管理和服务研究为支撑)研究方向设立,旨在培养一批在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方面有较强研究实力的优秀中青年社科人才。
(一)申报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申报人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申报人必须从事社会科学研究或相关工作,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有较强的学术创新能力,有一定的理论和应用研究基础,且有一定团队支持。
3.截止申报当月,申报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在职在岗且在我校全职工作1年以上,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要求。申报人应承诺项目如获立项,在研究期间不调离南京中医药大学,否则南京中医药大学有权追回全部资助经费。
(二)主要研究任务
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育专项项目培育周期一般为三年,培育对象需围绕我校“一体两翼”研究方向开展学术研究或应用对策研究。三年内应完成以下五项任务:
1.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在中文核心期刊或重要报刊文摘发表文章不少于2篇。
2.立项1项省部级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
3.参加(或组织)三场以上学术活动。
4.通过各种渠道提交决策咨询报告不少于1篇,并获得厅局级及以上采纳。
5.完成学校科学技术处委托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育专项项目的培育对象需根据目标任务制定详细的科研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按期向学校科学技术处递交年度工作规划、任务完成情况总结等。
(三)经费拨付计划
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育专项项目按3万/人设立。立项后拨付项目资助经费2.1万元;通过中期评审后拨付项目资助经费0.5万元;结项后拨付项目资助经费剩余经费。
三、推荐名额分配
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育专项项目面向全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单位。5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数在2项及以上的,推荐名额为4个;立项数在1项的,推荐名额为2个;无立项数的,推荐名额为1个。各社科研究基地,各有推荐名额1个。
四、其他事项
1.为壮大我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队伍,本专项项目每人仅支持一次。
2.本专项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4日。6月2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材料(申报书一式2份,其中1份加盖本单位公章供科技处留存,佐证材料和申报汇总表各一式1份)及汇总表(盖章)统一报送至科技处社科管理办公室,电子材料统一发送发至邮箱。
3.联系人:陈海丽;联系电话:85811226。联系邮箱:nzyskb@njucm.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4年6月14日
南京中医药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育专项项目申请书.doc
南京中医药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育专项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x
社科人才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