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经费配套项目管理办法》,现将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考核及经费配套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次考核范围为学校2023年度立项的校本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含已离职人员项目)。
二、工作流程
1.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阶段性工作报告》,报告内容为项目研究进展、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和经费使用情况。
2.科学技术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审,评价等级分为A、B、C三档,A档项目和B档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将获得配套经费支持,C档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配套经费支持。
3.公示评审结果、下拨配套经费。
三、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将《阶段性工作报告》(一式三份)收齐并于6月13日前报送至科学技术处自然科学项目科504-1,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880009@njucm.edu.cn 。
联系人:沈致远
办公电话:025-85811065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阶段性工作报告.doc
附件2:2023年度国自然青年项目-校本部.xlsx
南京中医药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