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存量专利盘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03 浏览次数: 377

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教育厅、科技厅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知发〔2024〕23号,附件1)有关部署,现开展我校存量专利盘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面盘点、筛选入库、市场评价、分层推广”的原则,坚持“边盘点、边推广、边转化”的工作思路。采取发明人自评、高校和科研机构集中评价等方式,形成专利转化资源库,力争加速转化一批高价值专利,努力促进我校专利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二、盘点范围

我校未转让的有效专利,包括南京中医药大学为专利权人的独有专利和南京中医药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共有专利。本次盘点需在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合服务平台,www.patentnavi.org.cn)上对存量专利基础库中的全部专利进行建档并提交

三、操作方式

1.采用“发明人→二级学院→学校”三级组织盘点,发明人负责建档,二级学院负责完成本院发明人专利盘点,学校统一登记入库,形成专利转化资源库。

2.建档负责人为专利第一发明人,第一发明人为学生的请排名第一位的教师负责填写,第一发明人退休的请排名第一位的在职教师负责填写。具体操作详见《专利建档操作手册(发明人)》(附件2)。

3.二级学院科研秘书负责本院教师账号维护、审核盘点等工作。具体操作详见《专利审核操作手册(科研秘书)》(附件3)。

四、时间安排

1.发明人专利建档完成截止时间:4月15日;

2.二级学院审核完成截止时间:4月18日;

3.学校审核完成时间:4月23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毛妮、费菲。电话:025-85811072

 

 

附件:

1.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知发〔2024〕23号).pdf

2.专利建档操作手册(发明人).pdf

3.专利审核操作手册(科研秘书).pdf

         

         

科学技术处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