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南京专利奖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25 浏览次数: 110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南京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南京专利奖评选办法》相关要求,组织开展2024年度南京专利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24年度南京专利奖,设立金奖不超过5项,银奖不超过10项,优秀奖不超过20项。

二、参评条件

申报参评南京专利奖的专利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2023年12月31日之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人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者为本市常住居民;

(三)专利权有效、稳定,在申报截止到日前无法律纠纷;

(四)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五)专利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者设计独特,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专利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及环保政策;

(六)专利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

(七)未获得过南京市优秀专利奖、江苏省专利项目奖(含江苏专利奖)和中国专利奖。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人)自行从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市知识产权局)官网或者“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nqt.nanjing.gov.cn/nqtmh/njyst/pages/index)下载相关申报材料,按照要求填写《南京专利奖申报书》等材料(附件1、2、4)。

(二)申报单位(人)将《南京专利奖申报书》及《南京专利奖申报附件材料清单》(附件3)要求的材料打印后报所属区(开发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附件5)审核无误盖章后,一式两份由区(开发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汇总上报市局。纸质件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按序装订,胶装成册。

(三)申报单位(人)纸质件材料经区(开发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审核无误盖章后进行电子扫描,电子扫描件为一个大小不超过50M的PDF文档。

(四)申报单位(人)登陆“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按要求填报基本信息后上传申报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五)各区(开发区)知识产权部门根据系统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宁企通”政策兑现协同审批平台(http://180.101.237.45:8081/nj-nqt/pai/zhzw-user-platform/#/sso/login?appCode=njnqt-sfm),对本区参评项目再次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的项目,直接在线提交至市级审核。对资料与实际不符、纸质件申报材料与上传的PDF扫描件不一致的,通知申报单位(人)补正,逾期不补正的,取消参评资格。

四、申报要求

(一)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二)专利权人是高等学校或者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申报参评专利项目不超过3项;其他同一专利权人申报参评专利项目为1项。

(三)申报的专利项目应为质量优秀、保护和运用成效显著的项目。

五、其他

申报单位(人)线上申报开始和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9时至2024年4月12日17时。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交至科技处,联系人:费菲,电话:85811220。

 

附件:2024年南京专利奖申报.zip

 

科学技术处

                                     2024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