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附院:
近年来,青年人才对学校“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的贡献度逐年提升,为激励、助力青年教师成长成才,提升青年教师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我校将对2023年度立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进行经费配套,现将经费配套方案进行说明。
一、科学技术处将在2024年6月中下旬对2023年度立项的青年项目进展与成果进行评审。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阶段性工作报告,报告内容为项目研究进展、已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经费使用情况。评价等级为A的项目,将予以一定比例的配套经费支持,评价等级为B的项目不予配套,评价等级为C的项目给予警告。C类项目,科技处将联合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定期督查,督查期内或项目结题前限制申报其它科技相关项目。
二、学校对校本部的A类项目进行经费配套,建议各医院不低于学校配套额度对医院的A类项目予以经费配套。
三、A类配套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经费配套项目任务书》,并至少达到以下预期标志性成果:(1)项目负责人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或南京中医药大学第*附属医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2篇及以上。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成果应标注“南京中医药大学国自然青年基金经费配套项目”及项目编号(XPT*****);(2)项目负责人应高质量完成青年项目的研究任务,并在结题后积极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四、为保障配套经费合理使用,促进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配套项目任务书的研究内容必须具有一定的延续性,不可与青年项目立项时的申请内容重复。
五、配套经费的使用须严格按照我校科研经费相关管理办法执行,项目执行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