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经费配套方案的有关说明

发布时间: 2024-03-05 浏览次数: 10

各学院、各附院:

近年来,青年人才对学校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的贡献度逐年提升,为激励、助力青年教师成长成才,提升青年教师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我校将对2023年度立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进行经费配套,现将经费配套方案进行说明。

一、科学技术处将在20246月中下旬对2023年度立项的青年项目进展与成果进行评审。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阶段性工作报告,报告内容为项目研究进展、已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经费使用情况。评价等级为A的项目,将予以一定比例的配套经费支持,评价等级为B的项目不予配套,评价等级为C的项目给予警告。C类项目,科技处将联合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定期督查,督查期内或项目结题前限制申报其它科技相关项目。

二、学校对校本部的A类项目进行经费配套,建议各医院不低于学校配套额度对医院的A类项目予以经费配套。

三、A类配套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经费配套项目任务书》,并至少达到以下预期标志性成果:(1)项目负责人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或南京中医药大学第*附属医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2篇及以上。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成果应标注南京中医药大学国自然青年基金经费配套项目及项目编号(XPT*****);(2)项目负责人应高质量完成青年项目的研究任务,并在结题后积极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四、为保障配套经费合理使用,促进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配套项目任务书的研究内容必须具有一定的延续性,不可与青年项目立项时的申请内容重复。

五、配套经费的使用须严格按照我校科研经费相关管理办法执行,项目执行期为202491日至2025831日。

 

南京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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