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学院:
为展现各单位、各学院的科技工作者对我校科学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作出的显著贡献,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科学技术处计划采集2022-2023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成果,并对成果进行遴选、宣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1. 我校校本部、各附属医院、附属药企科技工作者获得的成果。
2. 所提交的成果应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项目以立项日期、论文以正式发表日期、获奖和新产品以证书日期为准)。
3. 所提交的成果完成单位应为南京中医药大学或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附属药企)。
二、采集条件
科技成果满足以下条件中任意1条可申报:
1. 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2. 新产品证书;
3. 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
4. 重大专利转化项目;
5. 以第一单位或通讯单位发表在中科院一区或CSSCI核心期刊的论文;
6. 单项到账经费100万元及以上的自然科学类横向科研项目,或单项到账经费10万元及以上的哲学社会科学类横向科研项目。
7. 其他对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文化传播以及国际合作有较突出贡献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成果。
三、材料要求
1.《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成果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件各一份;
2.有关附件材料电子版和纸质件各一份。包括:
① 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及收录情况证明;
② 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③ 科研获奖证明材料;
④ 新产品证书证明材料;
⑤ 其他支撑材料。
四、工作要求
1. 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对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采集条件,充分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地做好推荐工作。
2. 申报表、附件材料和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于1月12日前将盖章后的电子版收集整理后统一发送至邮箱nzyttc@163.com,纸质版报送到科学技术处科技成果管理科(行政楼504西室)。
联系人:刘若囡
联系电话:85811072
附件: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成果申报表.docx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成果申报汇总表.docx
南京中医药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