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集2022-2023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1-06 浏览次数: 23

各单位、各学院:

展现各单位、各学院的工作者对我校科学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作出显著贡献,调动广大工作者的积极性,科学技术处计划采集2022-2023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成果,并对成果进行遴选、宣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采集范围

1. 我校校本部、各附属医院、附属药企工作者获得的成果

2. 所提交的成果应在202211日至20231231日期间获得(项目以立项日期、论文以正式发表日期、获奖和新产品以证书日期为准)

3. 所提交的成果完成单位应为南京中医药大学或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附属药企)

二、采集条件

科技成果满足以下条件中任意1条可申报

1. 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2. 新产品证书

3. 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

4. 重大专利转化项目;

5. 以第一单位或通讯单位发表在中科院一区或CSSCI核心期刊的论文;

6. 单项到账经费100万元及以上的自然科学类横向科研项目,或单项到账经费10万元及以上的哲学社会科学类横向科研项目。

7. 其他对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文化传播以及国际合作有较突出贡献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成果。

三、材料要求

1.《南京中医药大学技成果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件各一份;

2.有关附件材料电子版和纸质件各一份。包括:

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及收录情况证明;

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科研获奖证明材料;

新产品证书证明材料;

其他支撑材料。

四、工作要求

1. 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对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采集条件,充分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地做好推荐工作。

2. 申报表、附件材料和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于112日前将盖章后的电子版收集整理后统一发送至邮箱nzyttc@163.com,纸质版报送到科学技术处科技成果管理科(行政楼504西室)

联系人:刘若囡

联系电话:85811072

附件: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成果申报表.docx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成果申报汇总表.docx

 

南京中医药大学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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