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1-03 浏览次数: 10

各有关学院: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225号)。中国专利奖是我国在专利领域的最高政府奖,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开展评选工作,鼓励和表彰在实施创新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苏知发〔2024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3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6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1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15项。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获奖比例均不超过各类合格项目数的 30%

二、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221231日前(含12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三、评奖标准

申报工作应以专利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优先推荐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重点鼓励获得过江苏专利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或省科学技术一等奖的项目申报。

1. 专利权稳定,专利授权文本质量优秀;技术方案新颖,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

2. 专利技术方案对解决本领域关键性、重要性技术问题的贡献程度大,对本领域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3. 对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发挥重要作用,取得突出经济或社会效益,发展前景良好;

4. 专利权人、实施单位对于该项专利权运用和保护措施积极主动,取得显著成效。

四、推荐渠道

1、单位推荐:包括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知识产权局、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不包括学会、商会)、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示范园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示范企业等。

2、院士推荐: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 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名院士仅限推荐 1次。

五、材料报送及时间

报送材料要求:

1)推荐函1份(纸件和电子件,正式公函,纸件加盖公章);

2)项目申报材料纸件、电子件各1份,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所有项目申报的电子件材料存储在一张光盘或U盘中,并用标签标注推荐单位名称。

纸质版及电子版的全套申报材料请于11012:00前送至行政楼504西办公室,并完成系统填报和在线提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费老师。联系电话:85811220

 

附件:苏知发2024年  2号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pdf
                                                                               

 

 

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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