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推荐中华中医药学会分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中会学术发〔2023〕140号)文件精神,中华中医药学会将于近期进行仲景学说分会、李时珍研究分会、药膳分会、社会办医管理分会、络病分会、脑病分会、肾病分会、神志病分会、检验医学分会、健康服务工作委员会、健康管理分会、治未病分会、精准医学分会、慢病管理分会、补肾活血法分会等分会的换届改选工作。为配合学会换届改选,做好我校各分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一)须为中华中医药学会会员,经江苏省中医药学会渠道推荐的,须同时为江苏省中医药学会会员;
(二)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学术和技术水平在本学科有较大影响;
(四)热爱学会工作,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博导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每个分会推荐不超过3人,同一人选不可兼报多个分会,继续连任者优先。
三、注意事项
(一)候选人需填写“中华中医药学会分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电子版文件标题请严格按照以下格式书写:“XX分会-XXX(姓名)-南京中医药大学”。
(二)现任委员如继续连任,需重新填写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三)按照学会有关规定,分会委员候选人必须是中华中医药学会有效会员,未入会者请提前办理入会手续,入会程序请关注“中医药会员之家”微信号,点击【会员管理】之【会员注册】办理入会手续,相关事宜请在微信平台留言。
(四)提交纸质版材料时,需同时提交中华中医药学会电子会员证(在“中医药会员之家”微信号【会员中心】下载打印)。
(五)各党政部门有关人员需归口至学科所在学院推荐。
(六)截止日期:2023年11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分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一式三份(本人签名即可,无需盖部门公章)、分会委员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需由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电子会员证打印件一式一份报送至科技处学术资源管理科(行政楼501);电子版材料(附件1、2+中华中医药学会电子会员证)发至指定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媛媛
联系电话:85811632
邮箱:kjc_nzy@njucm.edu.cn
附件1:XXX分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2023年新版,地方学会专用).doc
附件2:中华中医药学会分会委员候选人推荐汇总表.xlsx
科学技术处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