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3〕18号,见附件)予以转发,并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本次申报我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1项。各申报单位原则上限报1项,学校将择优推荐。
请各单位认真对照条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鼓励联合申报。
二、申报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填报《2023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和《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数据表》(见附件2),编制《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大纲见附件3)。并于5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及附件材料请按封面、申报汇总表、申报数据表、申请报告正文、相关附件顺序装订,A4 纸双面打印,胶装8套(请在申报材料附件侧面用标签纸标注相关证明页)。电子版光盘1张(内容包括申报汇总表、申报数据表采用 Excel 形式,申报材料及附件材料 Word、PDF格式各一份)。报送至行政楼501室。
联系人:韩江 罗占收,联系电话:85811958。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023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附件(1.2.3)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