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度“南京健康论坛”系列学术活动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27 浏览次数: 10

各学院、各单位、各附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术交流,促进中医药与其它学科的交叉研究与深度融合,切实推动中医药传承和创新,学校拟从5月开始启动本年度“南京健康论坛”系列学术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中医药交叉研究与创新。

二、活动内容

围绕中医药传承和创新,探索中医药与现代理论前沿、现代科学技术、先进健康医学理念以及数字科学、脑科学、量子科技、新材料高端制造等多学科领域的交叉研究,展示创新研究成果,推动学校交叉研究学术氛围与生态的形成。

三、活动类别及资助额度

1. 重大学术会议:由我校主办或全国一级学会及其分会主办、我校承办的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会议,有两院院士参加或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获得者参会,并做大会报告或交流。原则上每项资助不超过6万元

2. 一般学术会议:由我校主办或省级学会主办、我校承办的省级重要学术会议,有全国知名学者参会并做大会报告或交流。原则上每项资助不超过3万元

3. 其它学术交流活动由校科协、校青年科协围绕活动主题举办的青年学者学术沙龙等其它学术交流活动。要求面向全校师生开展,并有校外国家级青年人才项目获得者或在业内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和地位的专家学者参与。原则上每项资助不超过1万元

鼓励各单位之间,以及各单位与附属单位联合申报和举办。不支持继续教育学习班、培训班、总结会、工作交流会等非学术类会议。

四、申报要求

1. 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学校将按照学术优先、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申报活动予以遴选和立项资助;

2. 附属单位申报项目仅立项不提供经费支持

3. 所有活动的负责人原则上应在校本部或附属单位全职工作

4. 所有学术交流活动应于今年12月10日前完成。

五、报送材料

1. 申报人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度南京健康论坛系列学术活动申报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56所在单位审核推荐统一报送,纸质和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至科学技术处学术资源管理科(行政楼501)。

2. 活动结束周内,学校资助的学术活动负责人须向科学技术处提供会议形成性材料用于备案。包括:提交活动通知或专家邀请函、活动议程、会议手册、会议照片、参会人员签到表、出版的论文集或专著、会议简报、活动总结等。

六、其他事项

1. 所有立项的学术活动均应冠名“2023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健康论坛”,并通过网站、微信、海报等方式多渠道宣传。

2. 申请立项的学术活动内容及相关事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内有关规定,举办国际性学术会议应按学校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3. 鼓励使用学校会议室和有资源举办学术活动,并主动吸纳学校其它部门及附属单位科研人员及学生参与。

4. 立项划拨经费必须专款专用,项目经费预算及支出须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5. 中医药与新兴学科交叉学术活动优先资助,有院士、国医大师参会并作大会主旨报告的优先资助。

6. 承办会议的各二级单位、部门和附属单位对会议承担审批和监管责任,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负责,并督促办会人员合理、合规使用和报销相关费用。

 

联系人:顾媛媛  王毛妮  联系电话:85811632

电子邮箱:kjc_nzy@njucm.edu.cn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度“南京健康论坛”系列学术活动申请表.docx

    2.学术活动申报汇总表.xlsx

科学技术处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