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21 浏览次数: 431

学院、各部门

为持续加强高校科研能力建设,提升省内高校科技创新水平,推进高校有组织科研,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能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解决重大科技问题的优秀科技创新群体,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4号)有关要求,省教育厅决定2023年继续开展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我校有关申报工作明确如下:

申报领域

按照“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总体要求,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组建创新团队进行申报。今年重点支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数字科技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绿色低碳产业、未来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组建的创新团队。

二、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依托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 (开发) 中心等创新研发基地,开展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与社会进步等具有重大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对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具有较大引领带动作用、能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自主创新和技术应用创新研究。所开展的研究有明确的自主知识产权目标和标志性创新成果计划,有明确的技术实现路线和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

2.创新团队带头人应是江苏高校从事科研和教学第一线的全职人员,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能科学把握团队研究方向和研究过程,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3.创新团队带头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优先支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牵头组建创新团队。学校校级领导不得作为创新团队带头人申报。

4.创新团队成员应在8人以上,并具有长期良好的合作基础、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合理的学科专业和年龄结构,具有良好的合作机制、环境条件和工作氛围。参加人员有明确的任务分工,每位成员对所承担的研究任务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5.新立项的高校优秀创新团队第一研究周期为三年。鼓励跨学科、跨高校组建创新团队,鼓励高校与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创新团队。提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的合作攻关和集成创新。

三、申报范围与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每个学院、部门推荐不超过1个。不符合申报条件、研究经费无法落实的不得申报。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教育部及省有关部门创新团队计划的不得申报。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创新团队须按照《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见附件1)规定的格式准备申请书,并填写《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所提供的佐证材料应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取得。

申报书一式七份(A4纸双面打印),支撑材料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连同《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部门公章),于2023年5月9日前报送至学术资源管理科(行政楼501),《申请书》、支撑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至:kjc_nzy@njucm.edu.cn。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顾媛媛     电话:85811632

 

附件1.2023年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doc

附件2.2023年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doc

 


科学技术处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