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附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主管部门对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着力推进学校科研诚信工作走深、走实,着力构建“诚实守信、追求真理、崇尚创新、鼓励探索”的良好科研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校科研诚信月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10月20日-11月20日。
二、活动对象
南京中医药大学全体师生、各附属单位全体科研人员。
三、活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研作风学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相关部委的部署要求,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近期整改与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推动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落地落实。通过诚信月活动,健全科研诚信制度,优化科研诚信环境,引导师生自觉遵守科研诚信规则,提高诚信意识,弘扬坚持真理、求真务实的优良学风,持续改进全校科研作风学风。
四、活动内容
(一)科研诚信宣教
围绕《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2022年3月)、《南京中医药大学科研诚信管理办法》(南中医大科字〔2022〕10号)以及政府、行业相关部门关于科研诚信的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科技部等发布的科研诚信案件等为重点,结合本单位实际,面向全体师生和单位教学科研人员开展科研诚信宣教活动。可采取全员讲座、科室培训、主题研讨、案例宣讲以及科研诚信考试或竞赛等方式灵活进行,并确保实现科研诚信教育对师生和科研人员的全覆盖。
(二)科研诚信自查
1. 管理体制机制自查
各学院、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科研诚信管理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科研诚信管理体制机制对照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学院及单位内部科研诚信责任体系是否健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管理措施是否落实、管理流程是否合理等。
2. 科技论文自查
各学院、各单位应组织本单位所属人员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论文数据库,对本单位人员署名学校的科技论文进行全面摸排梳理,并重点对2021年1月1日以来投稿、发表的科技论文进行逐篇对照检查。科技论文通讯作者、第一作者要对照科技论文,全面检视论文相关研究的伦理审查、利益冲突、原始数据及保存地、发表过程、作者署名、基金标注等情况。参与署名的作者,要对照科技论文全面梳理本人对文章的贡献和署名等。
(三)对照检查整改
在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逐项整改。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已发表或投稿的科技论文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各单位要督促相关人员根据现行有效的科研活动准则,对问题论文及时采取勘误、撤稿或其他相应学术处理措施,并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质并给予相应处理。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各学院、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站位,深刻认识科研诚信月活动对加强和改进本单位科研诚信建设、营造良好科研环境的重要意义,强化对本单位科研诚信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整体部署,按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开展专项活动。
(二)强化正面宣传,筑牢思想防线。在科研诚信月活动中,各学院和单位要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广大师生员工深入了解科研诚信各项政策规范、树立科研诚信底线思维,巩固和加强对科研失信行为的预防和监督,筑牢科研人员关于科研诚信的思想防线,并严防借机恶意诋毁、炒作等不良行为的发生和发酵。
(三)完善管控举措,构建长效机制。各学院、各单位要以科研诚信月活动为契机,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完善科研失信行为管控举措,在评价考核、成果使用、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等各项工作中加强科研诚信审查,同时深入分析科研失信行为产生的根源,探索源头治理和长效管控机制,尽快实现对于科研失信行为源头、过程和出口的全过程管理。在科研诚信月活动中,各单位要分类施治、因病施策,力戒形式主义,同时避免增加基层师生和科研人员的负担。
(四)各学院、各单位务必于11月30日前形成科研诚信月活动总结报告,就诚信月活动的组织形式、活动内容、活动方式、活动开展情况、活动成效以及自查整改情况等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材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学校科学技术处。电子版发送至学校科学技术处邮箱。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南京中医药大学仙林校区行政楼501。电子材料报送邮箱:kjc_nzy@njucm.edu.cn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 露 王毛妮
联系电话:025-85811632
附件一:
科研诚信的规范性文件.zip
南京中医药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