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开展栖霞区科技人才库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0-10 浏览次数: 375

各学院、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南京市栖霞区科学技术局文件《关于组织开展栖霞区科技人才库征集工作的通知》,现组织开展栖霞区科技人才库入库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人选符合条件

    征集对象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 热爱本职工作, 对工作认真负责, 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
     (二) 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或技术水平, 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技术研发、 成果转化及国内外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动
态, 熟悉创新创业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规范;
      (三) 身体健康, 年龄在
65 周岁以下( 两院院士年龄不限);
      (四) 无科技信用不良记录, 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重点摸排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科技人才, 包括不限于:
      (一)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在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
      (二) 区级及以上人才项目称号获得者;
      (三) 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获得者, 且排名在前三位;
      (四) 科技型上市公司的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 创新型领军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 行业骨干企业等企业的技术负责人、“科技副总” 或高级管理人员;
      (五)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
      (六) 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企业技术中心、 工程中心等创新平台负责人。
      (七) 驻区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检验检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核心人才;
      (八) 获得省级认定的高技能人才以及紧缺型职业( 工种)目录范围内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

    二、推荐名额

      不限名额。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门、相关单位于10月12日前根据实际确定推荐人选,填写《南京市栖霞区科技人才库登记汇总表》和南京市栖霞区科技人才库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将汇总表及登记表的WORD版和PDF扫描版发至邮箱kjc_nzy@njucm.edu.cn ,联系人:刘露 联系电话:025-85811632。


南京中医药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2.10.10




   


附件:1.关于组织征集栖霞区科技人才库人选的通知.pdf

          2.南京市栖霞区科技人才库登记汇总表.xlsx

          3.南京市栖霞区科技人才库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