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第十四届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第十四届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根据推荐要求择优、限额、分类推荐,我校推荐名额为4项(含针灸1项);
2.推荐项目应整体完成2年以上,即2020年12月31日前通过评审或结题的中医药、中西医结合、针灸科技成果;
3.推荐项目不得同时推荐为其他同级、同类奖励。已获其他同级、同类奖励的项目不得重复推荐。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报送申报意向
请拟报奖人所在学院科研秘书务必于10月10日10:00前将《校内预申报简表》及《2023年第十四届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推荐1项以上者,汇总表请作排序)两个文件统一发送至邮箱nzyttc@163.com。学校将视报名情况组织专家进行校内遴选。不符合申报要求以及逾期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2.报送推荐材料
获得推荐资格的项目于10月17日14:00前将纸质推荐书及附件(一式3份,含原件1套,复印件2套)、项目摘要(一式7份,双面打印)、项目第一完成人正面免冠2寸彩色近照(1张)交至科技处科技成果管理科,联系人:费菲,推荐书及附件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nzyttc@163.com。
3.报送要求
(1)《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时应重点突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传承特色等内容,并提供附件材料。请按照填写说明(见附件)认真填写。
(2)推荐书包括主件与附件材料,装订顺序:①《推荐书》;②查新报告;③知识产权证明;④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文件;⑤ 无知识产权争议与重复申报声明;⑥应用证明;⑦发表论文(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页)等其他有关材料。以推荐书首页为封面,无需另附加封面。一律双面打印(复印),A4纸型竖向胶装成册,附件总页数不超过40页;原件请在首页右上角标明“原件”字样。
(3)项目所涉全部主要完成人及所有主要完成单位均须填写基本情况表(见推荐书表六、表七),并签名(主要完成人)或加盖公章(主要完成单位)。排序与推荐书首页一致。
三、注意事项
1.《推荐书》中必须标明推荐级别。申报推荐一、二等奖的项目,不能参评下一级别的奖项。
2.项目存在争议且未获解决的项目,不得申报。
3.经评定未授奖的项目在此后的研究开发活动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奖励办法及细则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推荐;连续两年参加评审未予授奖的,如再次推荐须隔年进行。
4.已获2021、2022年度江苏中医药科技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不再参评2023年度江苏中医药科技奖。
5.结题验收报告时间必须符合截至申报时满两年的要求,查新报告出具时间须在 2021年10月31日之后。
6.推荐项目主要完成人的限额数:一等奖9人,二等奖7人,三等奖5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5家。
附件:http://www.jstcm.com/article_info.asp?id=471255
校内预申报简表-江苏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doc
2023年第十四届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xls
科学技术处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