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22年度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06 浏览次数: 677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实施办法》(苏科协发〔2022〕36号)及《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实施办法》(附件2)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校科协总计可向省科协推荐候选人1名。

各学院限额推荐1名候选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二、资助时间

实施时间从2022年7月1日到2024年6月30日。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为我省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遵纪守法,践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二)省、市、县(市、区)科协所属学会会员,高校科协、企业(园区)科协会员;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同行中具备一定优势,在所在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五)未曾入选本资助项目或其他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项目。


四、推荐工作要求


托举工程资助培养人选的选拔推荐,坚持重条件质量、看发展潜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所在的各省级学会、有关高校科协或设区市科协提出申请,提交《江苏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二)推荐单位应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或常委会、党组会议审议同意后确定推荐人选。

(三)申报人工作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同意其申报托举工程,并对其政治、经济、品行把关,加盖单位公章。


五、资助经费及使用范围

资助经费为每人资助3万元人民币,资助经费用于被托举人学术成长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主要包括:

(一)出国(境)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短期培训差旅费、注册费等相关支出;

(二)核心期刊发表文章,出版自然科学范围内的原创性科技、科普类著作等相关支出;

(三)开展课题研究和技术攻关的相关直拨支出。


六、报送材料

 申请人填写《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报表》,由学院完成申请表中表十的“推荐、评审、审批意见”。所有附件材料(包括候选人主要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代表性的论文、专著原件或复印件等)请集合为一个PDF文档。

   各学院务请于4月25日上午10:00前,将申报表及附件材料、汇总表的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至学术资源管理科(行政楼501),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校科学技术协会邮箱nzykx@njucm.edu.cn。由于本次资助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时间紧迫,所有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 托举工程申报样表(2022年).docx

附件2 关于开展2022年度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3 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选拔推荐汇总表.xlsx



南京中医药大学科学技术协会

科学技术处

2022.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