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经学校组织评审、省教育厅审定,立项情况已经公布。现将任务书签订及后续研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依据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要在申报时确定的研究期限内完成。请项目负责人依据《项目申请书》,签订《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项目任务书》),《项目任务书》的最终成果不得低于《项目申请书》的预期成果。《项目任务书》作为项目负责人开展研究活动、科研管理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以及办理项目结项验收的基本依据。
《项目任务书》一经签订,一般不得更改项目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报批学校和教育厅主管部门批准。
二、相关要求
各单位应严格把关,要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项目研究的跟踪管理,指导和督促项目负责人遵守学术规范,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力争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
三、具体时限
请各单位于10月22日前将本单位《项目任务书》(一式二份)统一报送到科技处社会科学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陈海丽;联系电话:85811226。
科学技术处
2021年10月12日
2021年高校社科项目立项情况一览表.xlsx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doc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