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开展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21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教技信司〔2021〕123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生命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21〕16号)有关要求,现将“南京中医药大学针药结合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五年工作总结报告”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8月28日至2021年8月30日止。
公示地点:南京中医药大学仙林校区行政楼501室。
公示方式:总结报告打印稿。
如对公示材料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方式向科学技术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罗占收,联系电话:85811958,15850589160。
科学技术处
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