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三届南京健康论坛”学术活动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8-02 浏览次数: 727

 

各学院、各单位、各附属医院、各附属药企:

为进一步加强学术交流,促进学科交叉与深度融合,为学校科技创新大会的顺利召开营造良好学术氛围,为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开好新局,学校拟于今年10月举办第三届“南京健康论坛”系列学术活动,现就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根据学校当前科研实际和特色,“第三届南京健康论坛”系列活动重点支持以下专题:

1. 中医药理论的科学内涵及其创新;

2. 中医药防治疾病的临床循证与疗效机制;

3. 针药结合理论体系创建及临床应用;

4. 中药资源保障及绿色发展;

5. 中药炮制理论及减毒增效的科学内涵;

6. 经典名方与名医验方转化应用;

7. 神经-内分泌-免疫网络中西医结合基础研究;

8. 天然药物活性成分的合成生物学与药效研究;

9. 养老服务与管理体系构建及其示范;

10. 中医药文化传播与核心价值认同;

11. 其它与学校学科建设或主要研究方向相关的活动主题。

二、活动类别及资助额度

1. 重大学术会议:围绕活动主题,由我校主办或中央部门各司局及全国一级学会及其分会主办、我校承办的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会议,有两院院士参加或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获得者参会,并做大会报告或交流。原则上每项资助不超过5万元。

2. 一般学术会议:围绕活动主题,由我校主办,或省级政府部门及省级学会主办、我校承办的省级重要学术会议,有全国知名学者参会并做大会报告或交流。原则上每项资助不超过3万元。

3. 其它学术交流活动:由校科协、校青年科协以及各单位围绕活动主题举办的青年学者学术沙龙等其它学术交流活动。要求面向全校师生开展,并有校内外国家级青年人才项目获得者或在业内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和地位的专家学者参与。原则上每项资助不超过1万元。

鼓励各单位之间,以及各单位与附属医院、附属药企等联合申报和举办。不支持继续教育学习班、培训班、总结会、工作交流会等非学术类会议。

三、申报要求

1. 各单位应积极参与申报,学校将按照学术优先、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申报活动予以遴选和立项资助;

2.附属单位申报项目仅立项不提供经费支持;

3. 所有活动的负责人原则上应在二级单位或附属单位全职工作;

4. 所有学术交流活动应于10月安排完成。

四、报送材料

1. 申报人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届“南京健康论坛”系列学术活动申报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于2021年8月26日前交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汇总纸质和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至科学技术处学术资源管理科(行政楼501)。

2. 活动结束两周内,学校资助的学术活动负责人须向科学技术处提供会议形成性材料用于备案。包括:提交活动通知或专家邀请函、活动议程、会议手册、会议照片、参会人员签到表、出版的论文集或专著、会议简报、活动总结等。

五、其他事项

1. 所有立项的学术活动均应冠名“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届南京健康论坛”,并通过网站、微信、海报等方式多渠道宣传。

2. 申请立项的学术活动内容及相关事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内有关规定,举办国际性学术会议应按学校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3. 鼓励使用学校会议室和既有资源举办学术活动,并主动吸纳学校其它部门及附属单位科研人员及学生参与。

4. 立项划拨经费必须专款专用,所有经费报销手续须在活动完成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经费预算及支出须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5. 承办会议的各二级单位、部门和附属单位对会议承担审批和监管责任,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负责,并督促办会人员合理、合规使用和报销相关费用。

 

 

联系人:王毛妮  顾媛媛  联系电话:85811632

电子邮箱: kjc_nzy@njucm.edu.cn

 

     附件:

     1.“第三届南京健康论坛”系列学术活动申请表

     2. 学术活动申报汇总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科学技术协会

科学技术处

2021年 8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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