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科协将联合开展第十四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评选活动,根据《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评选办法》(宁科协〔2018〕158号),现将我校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以长期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的优秀科技工作者为主,兼顾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以及优秀女科技工作者,并在南京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创业、创优及科学普及中做出积极贡献者。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已获南京市“科技功臣”、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者不再申报。
二、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学风正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在南京工作两年以上。
(三)科技成果以近五年(2016-2020年)在国内取得为主,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方面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4.获得南京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项;
5.在南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领域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非共识性人才。
三、推荐要求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申报人不得有违法违纪、严重违背科技工作者道德规范等不良记录。如申报人为单位负责人,须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行政处罚记录及失信记录(至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已进行信用修复的除外)。
(二)推荐材料要真实、客观、准确,对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重点突出近五年创新性成就和对南京的突出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截止时间:4月30日上午10:00前。注:由于时间较紧,逾期材料将不予受理。望周知。
(二)报送地点:纸质材料递交至行政楼50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kjc_nzy@njucm.edu.cn
(三)书面材料清单:
1.《第十四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申报推荐表》一式2份,请用A4纸双面打印,并粘贴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建议电子照片彩打)。同时报送电子版。
2.《申报人事迹摘要表》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3.《第十四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申报推荐汇总表》1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4.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装订成册。包括:目录及本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学历证明、市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证书、知识产权证明、获科技项目资助证明、公开发表或他人引用的论文与论著主要页面、成果鉴定证书、成果转化情况等有关证明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毛妮
联系电话:85811632
附件1 第十四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申报推荐表.doc
附件2 申报人事迹摘要表.doc
附件3 第十四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申报推荐汇总表.doc
科学技术处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