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0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经学校审核、省教育厅审定,已在教育厅网站公布。根据教育厅通知要求,现将任务书签订的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要在申报时确定的研究期限内完成。各项目负责人应依据《项目申请书》,尽快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任务书》)。《项目任务书》是项目负责人开展研究活动、科研管理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以及办理项目结项验收的基本依据。《项目任务书》中计划完成的最终成果,不得低于省教育厅规定的最低结项要求。《项目任务书》一经签订,一般不得更改项目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项目负责人须在中期检查时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2019年立项项目此次一并签订《项目任务书》,计划完成时间为原计划完成时间。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项目研究的跟踪管理,指导和督促项目负责人遵守学术规范,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力争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
各单位请于11月12日前,将本单位《项目任务书》纸质版本(一式2份)统一报送至社会科学管理科。联系人:陈海丽;联系电话:85811226。
科学技术处
2020年11月2日
附件.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doc
2020年、2019年高校社科立项情况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