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4-17 浏览次数: 767

各学院、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2012-2020年)》(苏教社政〔2012〕9号),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新一轮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重点研究基地”)申报遴选工作。现就做好我校有关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重点研究基地的申报,要在注重提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水平和创新人才培养能力的基础上,突出问题导向和服务导向,围绕国家和我省的战略需求,聚焦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高层次应用对策研究和战略决策咨询,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找准定位,在新时代“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中做出贡献,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申报机构名称简洁明了,能突出其研究特色,反映有重大意义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选题。

2.学校现有成立1年以上的实体性研究院(所)或研究中心可独立申报,也可整合校内外资源,重新命名组建新的实体机构申报。

3.申报机构负责人学术造诣高、在省内外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申报机构在所研究领域已有结构合理的学术团队和成果积累,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能适应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多方需要。

4.申报机构所在学校有与申报机构研究方向一致的相关学科,能够为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提供经费保障;设有社科处或科研管理部门配备分管社科的副处长,拥有专职社科科研管理人员。

5.鼓励高校申报机构与校外相关单位共建基地,开展合作研究;已建有各类高水平专题数据库、研究案例库的机构可优先申报;上一批完成建设任务的重点研究基地培育点也可申报。

6.经教育部、省教育厅、省规划办、省社科联等部门批准在建的各类哲学社会科学类研究基地不能申报新的基地。

二、建设管理

1.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周期4年,建议申报基地依托重点学科或实验室等落实相关研究经费,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2.省教育厅对重点研究基地实行中期报告和期满考评制度。申报时所填报的建设目标与标志性成果将作为期满考评的重要依据。期满考评获得“优秀”等级的研究基地将优先列入下一批次重点研究基地入围名单。

三、申报限额

各学院、各单位限推荐基地1个,如无合适基地可不推荐。

四、申报材料要求

各申报单位于 5 月 8 日前将《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请书》(附件1)2份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2)1份,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另行成册,A4版、按序编制目录和页码、双面印制、胶装装订)1套报送至科学技术处科技平台管理科(行政楼501)。附件 1、附件 2 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请集合为一个PDF文件)需提交电子版 1 份发送至邮箱kjpt@njucm.edu.cn。

联系人:韩江      联系电话:85811958

 

附件: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请书.doc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汇总表.xlsx



科学技术处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