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科技副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4-16 浏览次数: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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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五坚持五提升”人才工作体系建设,鼓励支持全国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到江苏企业兼任科技副总,积极推动江苏企业科技创新和江苏产业高质量发展,省人才办和省科技厅近期启动2020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科技副总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政策

1、入选的科技副总,列入省“双创计划”,享受我省各地区、各部门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2、入选的科技副总,在任期内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企业投入高校院所30万以上的(以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为准),省科技厅给予“产学研合作项目”指导性计划立项支持

二、申报组织

以企业为申报主体,联合人才及人才派出单位向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申报。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人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原则上应有博士学位(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2、申报人应为20201月1日至530日期间被申报企业聘任的科技副总;受聘期限不少于两年,服务报酬不少于12万元

3、申报人、申报企业、申报人派出单位应签订《合作协议书》;申报人应能积极协助申报企业完成相关合作任务(如:开展产学研合作、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技术需求研发、推进研发机构建设、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引进培养人才团队、建立完善规章制度、组织专题培训讲座、申报项目成果专利、制定创新发展规划等)。

4、2016年以来已获批科技副总项目的人才不得申报;2016年以来科技副总项目检查考核结果为“中止”的人才和企业不得申报;2016年以来承担省人才办、省科技厅项目有“失信记录”的人才和企业不得申报;在任科技镇长团成员不得申报;不得与2020年省“双创人才”、“双创团队”、“双创博士”项目同时申报。

四、申报受理

省科技项目受理中心负责申报材料受理工作。同一人才限报一家企业。(网上申报时须上传所有申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其中申报书有人才本人签名和申报企业盖即可上传),截止时间6月20日。具体通知详见附件1

我校申报人需如实填写《科技副总人员备案表》(见附件2)交人力资源处、科学技术处和校办备案后方可签订合作协议书。

咨询电话:85811072  刘若囡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的通知(最终稿).pdf

                    2.科技副总备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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