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4-08 浏览次数: 764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学院:

 

2020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已开始提名,请根据《省科技厅关于2020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苏科成发〔2020〕99号)的要求组织开展提名工作。

 

一、提名方式

(一)专家提名

提名专家应具有《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提名资格和提名条件,人事关系应在我省单位。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和江苏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奖人年龄不受限制,其他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194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提名专家年龄不超过70岁(195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提名专家每人每年度可以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1项省科学技术项目奖,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责任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专业(二级学科)内提名。3名专家联合提名时,与提名项目任一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应超过1人。

提名专家不能作为本年度任何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并应回避本人提名项目所在奖种的评审活动。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奖人:每人可以独立提名1项。

院士,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江苏省科学技术一等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

院士可以独立提名1项完成人仅为1人或第一完成人4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项目。

(二)单位提名

提名单位应具有《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相关部门或组织机构的提名资格和提名条件。设区市科技局经所在市人民政府同意,可代行提名工作。符合提名条件的省级专业学会、全省性行业协会等组织机构应当出具其所设省社会科技奖励已连续开展5个周期(含)以上的奖励活动的证明材料,近5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和不良社会影响的承诺函。各单位应按如下提名数量要求,组织好本年度提名工作。

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凡是从学校推荐的项目,原则上不允许申请撤销(如评为二等奖或三等奖,均不可放弃)。此外,各有关单位、各有关学院、各报奖团队也可从其他符合条件的提名单位处争取报奖名额。

 

二、提名条件

2020年度省科学技术项目奖设9个专业组(附件1),请根据被提名项目的专业内容准确选择填写。

根据科技部《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国科发监〔2020〕37号)要求,破除过度看重论文数量多少、影响因子高低,忽视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等“唯论文”不良导向。基础类项目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代表作数量不超过5篇,其中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应不少于1/3,不把代表作的影响因子高低作为量化考核评价指标;应用类项目突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关键技术,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不把论文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

1.基础类项目。被提名项目应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大发现、重要理论突破或重要方法创新,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且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提高江苏的科技创新能力有重要意义。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公开发表两年(2018年1月1日)以上,数量不得超出规定的5篇。

2.应用类项目。被提名项目应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中,取得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的重要创新,在两年(2018年1月1日)前完成主要技术应用并且效益显著、为江苏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同时鼓励支持聚焦重大产业科技创新需求,围绕我省先进制造业体系建设,由科技型企业产出的自主创新成果。提供的核心知识产权必须已授权,数量不得超出规定的10件。

3.被提名项目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不满足的,作为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取消被提名资格。

(1)被提名项目主体应在我省辖区内完成,牵头单位为我省辖区内的独立法人单位,牵头完成人为人事关系在我省的科研人员;(2)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名完成人本年度不能参加被提名项目;(3)同一年度一人只能参加一项被提名项目;(4)涉密项目(或部分内容涉密)不能提名;(5)2018—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奖任一评审阶段公示期间及之后申请退出的项目不得被提名;(6)10件核心知识产权和5篇代表性论文论著均未在历年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7)提名工人创新项目的必须是生产一线工人,提名科普作品的必须是已经正式出版发行的作品。

4.提名项目在线填写提名书时,请同步填写江苏省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相关信息。

 

三、提名材料填写要求

各奖种提名材料由《提名书》和附件组成,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提名书》是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突出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及做出的重要贡献。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实行诚信承诺制,加大抽查核查力度。被提名人、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和被提名企业法人需对提供的材料中涉及的文章专著、知识产权、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等材料的数量、所有权、真实性、合法性、知情同意情况等进行核实,确保提供的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且将证明材料存档备查。如因未如实告知上述情况而引起争议,且不能提供相应存档备查的证据,需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理。

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各奖种全部实行网络提名。正式提名前,提名专家和单位需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系统注册或更新提名者信息。《提名书》需由各提名专家或单位按照分配的IP地址、账号和密码组织被提名项目完成单位(人选)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生成。在线打印的《提名书》包括信息表和提名书正文两部分,信息表内容与提名书正文中对应部分内容应完全一致,打印字型不小于5号,与各种附件材料的原件合订,即为纸质版“原件”。

基础类项目附件材料应包括反映科学发现的不超过5篇代表性论文论著,以及该代表性论文论著主要他引论文引用页等证明。应用类项目附件材料应包括反映关键技术的不超过10项核心知识产权,反映该成果实际应用两年(2018年1月1日)以上的证明材料,如生产应用证明(必须有单位公章)、经济效益证明(必须有单位财务专用章)、技术转让协议、专利许可证明等。

所有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在2018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且主体工作为国内完成;如果是被提名项目完成人在国外完成的,论文所署单位须有完成人国内工作单位。所有核心知识产权持有人应是被提名项目的完成人或完成单位,在提名书中使用的已转让的核心知识产权,需提供受让方知情同意证明和转让证明材料。

工人创新项目需提供被提名项目完成人属于生产一线工人的证明。科普作品需提供被提名作品已经正式出版发行的证明。

 

四、工作步骤

1. 报送意向

拟报奖团队于4月10日前将报奖意向(成果名称、完成人、提名奖种)告知学院科研秘书,秘书收集整理后将报奖意向集中发送至邮箱。

2. 遴选与公示

报奖团队于4月22日前《提名书》电子版及附件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学校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拟提名项目并公示一周。

3.材料报送

报奖团队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完善材料,5月5日前完成网上材料填写。5月11日前打印审核通过的纸质提名书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均含附件)交至行政楼504 科技成果管理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费 菲 

联系电话:85811220

邮箱:nzyttc@163.com

办公地点:行政楼504西科技成果管理科

 

附件:

苏科成发〔2020〕99号-省科技厅关于2020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doc




 

 

 

科学技术处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