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协有关工作的安排,现将第十七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本届青年科技奖全省授奖人数20名,从中评出10名“江苏省十大青年科技之星”。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推荐人选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作出突出贡献;
2. 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 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科协及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会员。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十大青年科技之星”评选将突出青年科技人才的创新创业能力,获奖者须品行端正,德学双馨,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在全省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科技转化能力。
二、推荐名额
校科协总计可向省科协推荐候选人1名。
各学院限额推荐1名候选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三、推荐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把握标准和评选条件,保证推荐人选的质量。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二)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我省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推荐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作出贡献、取得成绩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推荐材料是江苏省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推荐人选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推荐人选须征求被推荐者所在单位意见,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定同意。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五)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四、推荐材料报送
申请人请填写推荐表(附件1);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请集合为一个PDF文件,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各单位推荐需填写推荐表中“十、推荐意见”(包括工作单位意见、推荐单位意见),意见中应明确写出是否同意推荐。
各推荐单位务必于2020年3月22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含申请表和附件材料)发送至校科协邮箱nzykx@njucm.edu.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毛妮 联系电话:13770667293
附件:第十七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科学技术协会
科学技术处
2020年3月13日
附件:第十七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