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重点实验室预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3-06 浏览次数: 555

各有关重点实验室、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技厅《关于开展江苏省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苏科机发[2020]71号)文件精神,为迎接科技厅重点实验室评估,进一步协调推进各项评估准备工作,提高相关实验室迎评成效,学校拟于3月中旬组织开展江苏省重点实验室预评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评估对象

1. 江苏省方剂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2. 江苏省中药药效与安全性评价重点实验室

二、预评估材料

1. 《江苏省重点实验室评估申请书》;

2. 201711日至20191231日评估期内的佐证材料。

三、预评估工作安排

1. 预评估材料上报

316日前,各参评实验室按要求提交经所在学院审核的《江苏省重点实验室评估申请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2. 开展预评估专家论证

参评实验室负责人根据评估申请书和佐证材料准备30分钟汇报,并接受专家质询。

3. 材料完善及公示

参评实验室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对申请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调整和完善,最终材料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省科技厅。

四、相关要求

1. 请参评实验室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真实客观地反映评估期内本实验室的绩效及运行状况。非本评估期或非本实验室研究方向、或非本实验室研发团队、或无佐证材料的绩效一律不列入评估范围。参评实验室必须保证评估期内无违反科研伦理、学术道德以及评估材料弄虚作假等科研失信行为,否则一经查实,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 依托学院在报送预评估材料前务必对实验室评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认真审核。

3. 依托学院须于316日前将申请书和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pt@njucm.edu.cn

联系人:罗占收   联系电话:85811958/15850589160

 

 附件:江苏省重点实验室评估申请书.xls


 

科学技术处

20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