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附属医院:
现将我校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汇报和结题工作的有关事宜布置如下:
一、年度进展汇报工作
1、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PPT的形式汇报,各学院、附院根据项目任务书、实验室提供的相关资料、财务处提供的相关经费资料等对本单位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目标完成情况、研究数据真实性、研究结果与成果、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评议。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原始资料、专家质询等形式,并针对项目负责人在研究中存在的问题给予相应的指导。
2、汇报工作由各学院、附院自行安排,科技处对部分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抽查。
3、项目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认真撰写《进展报告》并上传电子文件,《进展报告》请在2020年1月5日前提交,无需交纸质版(在研项目清单见附件)。
二、结题工作
1、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的要求制作PPT,检查要求同年度工作进展汇报。
2、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认真填写《结题报告》并上传电子文件,待学校审核通过后,双面打印《结题报告》一式二份,2020年1月10日前由所在学院、附院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学校科学技术处(应结题项目清单见附件)。
3、结题具体要求:
1)经费支出只统计到2019年12月31日;
2)在线填报的决算数据应先经本单位财务部门审核确认无误后再登录系统填写,《结题报告》纸质版中的《签字及审核意见表》需财务管理科签字确认,财务章由科技处统一盖;
3)课题负责人应认真核对预算与决算金额,保证系统中填报的各科目结余金额均不能为负数;
4)附属医院的项目经费决算在医院财务处进行,并盖附属医院财务章;
5)请认真填写决算说明书,逐项说明项目预算的调整及执行情况、合作研究外拨资金情况等;
6)结余经费可留用2年,2年后仍有结余需上交基金委;
7)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8)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理。
联系人:陈英杰
联系电话:025-85811065
办公地点:仙林校区行政楼504东(项目管理科)
附件:
2019年度在研项目清单.xlsx
2019年度应结题项目清单.xlsx
科学技术处
2019年12月12日